这本书写下来,一年多的光景,想法有许多。 几个月前,偶尔会安静下来的时候,会想着今后的完本感言,该怎么写,想了许多,想写的自然也有了许多。 毕竟,有太多话想说了。 但细细想来,长话短说便好。 有些感慨,之前写过了,但写完之后,似乎也没有放出来的必要,就放在文档里,也就当藏在心里吧。 言归正传,这书的成绩,不再多说。 这本书,是作者对于自己写作方向的一次尝试,但不算成功。所以,在一开始,编辑大人就劝我及早完结,但我一开始花费了不少心思,不愿完结,就连昨晚上写完结局,都犹豫着是否发布,于是就修改……早上在后台,也是静了片刻,才点了发布。 正是这种心态,导致一直拖着,直到多写出了一百来万字。 而这近一百万字中,因为之前推荐成绩不佳,所以基本推荐很少,但我又倔强,强撑着不完结,算是最后一次任性吧。 嗯,这本书很多地方,确实没有达到我想要的预期,我想,或许以后自己成熟了,还会回头修改的。
当绯红星辰耀于天际,谁曾想神罚将至。 当宿命少年背负血仇,却不料执掌天道。 黑暗和光明,杀戮和反抗,禁锢和自由,人性和神性,玄天可逆,诸神灭寂。 /
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 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 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 她心里也没有他。 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 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 /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 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 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 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 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 檐外雨露沙沙。 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 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 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 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 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
一个落魄的少年偶得吞天神诀,可吞噬一切天地元气为己用,从此逆天破命,一雪前耻,凭借着神奇的生命武魂,他凝聚不死之身,横扫九天十地,雄霸天下! /
在金融界呼风唤雨的秦修文一朝穿越,成了大明万历年间的一个小小知县,原主官位挺小,胆子挺大,秦修文数了数家中存银后,就吓得冷汗直冒这数目,砍头一遍不知道够不够啊! 秦修文在现代只是一个搞金融的,在金融市场上杀伐果决、操盘股票他会,让他整治一方民生?这活真没干过! 但是秦修文为了保住性命,还是积极努力地去做一个清廉正直的好官,治洪水、扶农桑、修断桥,明明做了那么多利于民生的好事了,可随着官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