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光曦 更新时间:2025-06-14 21:27
恐同拒绝竹马后,又把自己掰弯了追夫 - 毕业前夕,江凛在生日那晚收到了竹马季明伦的表白。 当时众人在包间沙发上喝倒了一片,唯有他和季明伦勉强算清醒,恐同的他将季明伦的表白当做真心话大冒险的无聊玩笑,却没想到后来回了酒店房间,季明伦将他堵在墙壁上,给了他一个湿热的,牵出了陌生欲望的吻。 相伴十六年的友情被彻底颠覆,那一夜他狼狈逃跑,更是将出国读研的日期提前,拎着行李飞往洛杉矶。 此后的一整年,他如同失踪一样不让季明伦找到。直到第二年夏季来临,他无法再压抑思念,决定回国试探季明伦是否还喜欢他时,却发现季明伦搂着别人,仿佛不认识一样冷眼看着他。 -追攻时有点笨拙但对外骄傲清冷的受(江凛)x拒再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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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不比国内便利,买什么手机APP直接下单外送就行。江凛说他去买,陆喆便又列了几样,趁着季明伦上楼拿江凛的超市储值卡时,陆喆悄声问道:“他这次陪你过来待多久?” “一周,”江凛低头在手机备忘录里写好陆喆需要的东西,抬起头时发觉陆喆看着自己,不禁问道,“怎么?” 陆喆靠在后面的岛台上,叹了一口气:“到时候你要去送他,又要等一年了。” 兴许是在好友面前,即便被提到这个不想面对的分别话题,江凛也没有抵触的情绪,只是和陆喆肩并肩一起靠着岛台:“其实也没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可以回去,还有春假,夏天之前如果能毕业的话我就走了。” “以后真没打算继续留在洛杉矶?”陆喆问道。 江凛摇着头,抬起手指给他看湿疹:“回国养两个月好多了,我跟这的环境是真的不合。” 其实何止是环境,从一开始到这里,他就浑身都散发着格格不入的感觉。陆喆与他认识的那段时间他已经算比较适应这的生活习惯了,但是湿疹就没好过,一年到头手指都红,这还是陆喆第一次看到他手上没什么小水泡,肤色贴近了本来的颜色。 陆喆与他同校,对于毕业以后的打算也很茫然。之前他俩聊过这个话题,陆喆没有很强烈回香港工作的想法。他有一个完整的家,有
当绯红星辰耀于天际,谁曾想神罚将至。 当宿命少年背负血仇,却不料执掌天道。 黑暗和光明,杀戮和反抗,禁锢和自由,人性和神性,玄天可逆,诸神灭寂。 /
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 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 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 她心里也没有他。 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 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 /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 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 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 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 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 檐外雨露沙沙。 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 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 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 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 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
一个落魄的少年偶得吞天神诀,可吞噬一切天地元气为己用,从此逆天破命,一雪前耻,凭借着神奇的生命武魂,他凝聚不死之身,横扫九天十地,雄霸天下! /
在金融界呼风唤雨的秦修文一朝穿越,成了大明万历年间的一个小小知县,原主官位挺小,胆子挺大,秦修文数了数家中存银后,就吓得冷汗直冒这数目,砍头一遍不知道够不够啊! 秦修文在现代只是一个搞金融的,在金融市场上杀伐果决、操盘股票他会,让他整治一方民生?这活真没干过! 但是秦修文为了保住性命,还是积极努力地去做一个清廉正直的好官,治洪水、扶农桑、修断桥,明明做了那么多利于民生的好事了,可随着官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