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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的郑秋白其实是个有点性冷感的人,从没有过满脑子都是这档子事和那档子事的时候。
年轻时候郑爷傲气十足,打心底儿里觉得那些油腔滑调的二世祖配不上自己,全是逢场作戏,看人出洋相是他的乐趣之一;上了点年纪又遇上了所谓“真爱”,莫名就有了种道德情操,仿佛再和其他人调情都是对不起“真爱”,自己就给自己套上了贞操枷锁。
再后来,因为他身体健康程度实在堪忧,下半身一度不遂,那就是想搞点夜生活都要遵医嘱定期检查,各种注意事项不够麻烦的,更没了所谓的上头和动情。
最重要的,是那时候的郑秋白也对自己也渐渐没了自信,结束康复治疗后,他已经不年轻了,也不够健康了。
原本白皙纤细的肉体上布满术后伤疤,又因为长久的卧床有些走样,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纠正自己的体态和体型,确保走路时不会显得跛脚僵硬,两条被钢钉接起的腿不至于太过细瘦如麻杆。
至少穿上衣服,他还是衣冠楚楚的郑爷。
可那有什么用,郑秋白自己清楚,他已经不再好看了也不再年轻了,他年轻时曾有过的风光都已经烟消云散。
他也已经短视到,只能看见男欢女爱这档子事,只会为了叶静潭有没有变心,有没有订婚还会不会珍惜他而焦头烂额。
他已经是个被剥皮去骨,毫无灵魂,只剩灭亡的残躯了。
这一刻,冷静思考的郑秋白突然觉得他上辈子那样意外的死才合乎小说逻辑,他死在叶静潭对他还有占有欲和控制欲的时候。
叫叶静潭后悔,叫叶静潭痛苦成长,成为叶静潭和他未来情人之间一根要拔出来再治愈伤口的刺,这就是郑秋白最后的价值。
同样,无论是创作原著的作者还是翻开原著的读者,根本没人会去在乎郑秋白那崎岖的三十三年。
因为他不是主角。
他的苦难不需要被治愈,他的好与坏,无足轻重。
郑爷摁着车门的指尖青到泛白,由欲火转化的怒火使他从胸腔升起一种作呕的欲望。
等等,不对劲,他好像是真的想吐。
霍峋刚想说话,郑秋白却一把推开车门,飞快跑进了树荫下,单手撑着粗壮的树干,低头干呕不止。
跟上来的霍峋立马返回后备箱掏出一瓶矿泉水拧开递过去,“你今天喝多了?” “当然没有。
”郑秋白脑袋清醒的很,他酒量也没有霍峋想象那么差,喝那点红酒顶多算开胃菜。
这股想吐的欲望来的很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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