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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
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
”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
”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
”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
”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
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
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
”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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