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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惜傻了。
灯光在她肩上铺上一层比柔更柔的黄晕。
方邪真心中更添怜惜。
他心中忽然有个千呼万唤的无声:你嫁给我好吗?他想这样问,可是心中忽然掠过一个亮丽的音容,说到嘴边的话变成了:“我杀了回绝,这儿是不能再留了。
” 惜惜忽然黯然了。
这个男子,终于要走了,他难道一点都不顾惜她吗?她这样的忖思,随后又想到:为了他的安危,他是应该走的,他岂是可以留得住的?何况,要他走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人生里有些事,一步跨出去即成天涯,纵然无歌,但能无悔。
“你几时走?” 方邪真很想说:“我带你一起走。
” 他心里多么想说。
可是他没有说。
──为什么没有说出来? 原因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也许他掠过了一个念头:待真的走时,再把她一起带走;俟储够钱时,再一起赎她,那时候岂不更实在、更加惊喜? 或许因为这样,他才没有说出来。
或许因为那样。
不过不管为了什么,人生里,能对着一位红粉知音,映着晚灯,倚着栏杆,你还能求什么?你为何不去把握?如果一刹是永恒,那么永恒就是一刹。
如果把握不住,让它溜了,再没有永,再没有恒,再没有灯前倚栏的人,空掷伤怀,也只不过是一抹自焚的火花。
也许惜惜心里有千呼万唤的期待。
也许方邪真胸里有欲语还休的真情。
不过都还未曾说出来,就已经听见楼下有人说:“差官,刚才在路上谋财害命的,就是这几个黑衣人。
” 方邪真不认得这个生意人。
可是这个生意人好像很有办法。
尤其是应付这种死人的事件,以及应付那十几位睡眼惺松的差官──看来那几个差役反而像是受他指挥。
那商人却对方邪真十分熟络,像认识了他十年八年似的,跟他共住了十月八月一般。
据那商人的说辞,是:他做了单生意,来“依依楼”寻乐,遇上了一群“劫财害命”的,方邪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以寡敌众,迫于自卫,只好杀伤了几名“大盗”。
这件事,不但那商人亲眼瞧见,还有两名仆僮可以作证,还不知怎么来了七八个“途人”,都说可以为此事见证,言之凿凿,听得连惜惜都几以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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