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徐思婉坐在茶榻上,手指闲闲拨弄着竹筒里的金签,无所事事地等了不知多久,终于听到珠帘一晃,花晨疾步而入,当即挥退房中旁人。
“如娘子所料,明贵人得幸了。
”花晨轻道。
“好得很。
”徐思婉舒气,“她那张脸,男人该是喜欢的,陛下且能宠她几日才是。
你帮我瞧准时机把事办了,记得谨慎些,别让旁人起了疑。
” “诺。
”花晨恭谨应下,徐思婉想了想,又道:“惹眼的那环,你推唐榆去,我另有打算。
” 花晨浅怔,旋即再度应说:“诺。
” 至此,翻身的一战已近在眼前,徐思婉慵懒而笑,鬼使神差地抽出一支金签,横就于唇间,微微一抿。
殷红的唇脂印在金上,被幽黄的烛光映照,像一条鲜血染就的道子。
若是真的就好了。
真正的血色多让人兴奋,尤其是宫里的血。
徐思婉被这缕红刺激,心底溢开一股莫名的激荡,嗓中一声笑音随之沁出,娇俏邪魅,缠着诡异的畅快。
. 翌日天明,万物初醒。
宫中犹一片寂静,唯宫人们洒扫的声音轻轻响着。
为及时侍奉主子们起身,近前侍候的宫人早早候在了卧房外,唐榆刚到门口就被花晨唤住:“唐榆。
” 他回身,花晨招招手,示意他去侧旁僻静处说话。
唐榆跟着她去了,拐到屋边无人处,花晨塞来一枚布制的方包:“娘子自幼体弱,这是在宫外求的护身符,需找霜华宫北边最高的一株树挂上。
你若今日得空,就去瞧瞧吧。
” “北边?”唐榆一怔,即道,“明贵人可就住北边。
” “又不全是她的地方。
”花晨失笑,“况且她院子里的树也不算,你不必往她院里走,只消看看周遭最高的是哪一株就行了,挂好记得告诉我一声,我得跟娘子复命呢。
” 唐榆眉心紧锁,踌躇半晌,终是应了:“好。
”言毕将护身符揣进怀里,就匆匆离开。
他不想招惹明贵人,自是趁着天色还早明贵人尚未回来就去最为合适。
作者有话说: *后宫等级我贴第一章的作者有话说里了,如有需要请自行查阅 - 在纠结明天还双更不双更,想尽快让杀人婉拿下第一滴血,又有点懒懒的 看状态决定吧 如果明天下午一点没有更新,那就晚上九点单更见 - 本章随机100条评论送红包,么么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郑殊看了一本虐恋情深的耽美小说,对里面一位跟他同名同姓的豪门炮灰印象深刻。 炮灰不学无术,嚣张跋扈,自不量力地打压主角受,最终落了个被主角攻天凉王破的下场。 但这在郑殊看来完全可以避免的! 因为大少爷有个霸总前夫,老爹指定,商界精英,替他管理着庞大的郑氏集团,是全书中主角攻唯一忌惮的人物! 可惜,大少爷为了个白莲小明星离了。 而现在,一场车祸让郑殊穿成了这个炮灰,在窗明几净的总裁办公室里,/
自盘古开天,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人为天地灵长 此时正值三皇中的人皇末期,五帝未定,人族也不是天地灵长。 这里是莽苍荒蛮的时代,妖神、邪神、天神,诸神林立,妖魔、邪魔、天魔,魔乱舞; 万族并存,野蛮生长,统治天下,而人皇已老,人族弱小,被当成祭牲和食粮 这不是洪荒,而是狂野奔放的蛮荒! 回归中国古典神话,书写人族逆袭的蛮荒传奇,敬请阅读《人道至尊》! /
刘盈五岁时觉醒前世现代人的记忆,知晓了此生历史。 他记忆很模糊,除了得知自己比历史中早出生五年之外,只对阿父刘邦要废他的太子试图逼死他,阿母吕雉在厕所里放人彘试图吓死他印象深刻。 这能忍?! 刘盈当即偷了阿父最爱的剑和阿母最爱的漆盒扔进河里,以报复阿父阿母不仁不慈。 然后他遭到父母混合双打,三天下不了床。 刘盈怒急:原来前世记忆是真的!阿父阿母果真绝情如此! 就在刘盈悲愤万分,却对父母残酷/
卢景最近认识了一个帅哥。 卢景身为一个轻微社恐认识了一个好像有些社交核爆的帅哥! 胡斯御说自己租在市中心的房子太贵承担起来压力大,想搬过来这边跟他一起住。 正好室友搬走的卢景:啊?好像不太好拒绝。 胡斯御说自己从小没跟父母一起长大,很羡慕别人回了家就能吃上热饭热菜。 正好端着热饭热菜从厨房出来的卢景:啊?那你以后就跟我一起吃吧? 胡斯御说自己小时候有不好的经历,其实很怕黑,晚上不敢自己一个/
沈冰檀入职那天,公司里来了新老板。 传闻是总部集团太子爷,相貌英俊,手腕凌厉,是新起的商界之秀,被万千少女奉为心中男神。 沈冰檀见到人才发现,对方居然是她的前男友,秦怀初。几年不见,他褪去曾经的少年气,西装革履,气度不凡。 沈冰檀: 她这是踩了什么狗屎运? ` 工作稳定后,沈冰檀搬了新家。 本着团结邻里的原则,她捧着自己精心制作的蛋糕,去敲隔壁邻居家的门:我住隔壁,做了些甜品拿来给您尝尝。/
五千多年传承的《皇极经世》再次出世,普通大三学生王阳成为了这部天下第一奇术的传人,平凡的他生活从此完全改变,改格局,破凶灶,逆天续命震动全国,富商,明星,达官贵人争相前来。 智斗邪恶风水师,灭天下第一煞,破千年无人能破之凶局,在一次次努力后,王阳终于成长为当世第一神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