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柴桑城属润州所辖,是整个西南道最富庶的城池,这里豪商云集,雅士汇聚,所以路过西南道的贵人,只要有暇,都会来这座城转一转。
世人有言,青州九城只能占天下财气八分,还有一分给了帝都天启城,然后剩下的一分一半给了其他城池,一半则留给了柴桑城。
而柴桑城最有钱的,莫属于金钱坊顾家。
所以他选了这里开他的酒肆。
这条街叫龙首街,很繁华,以及它离顾家很近。
他开的酒肆不仅要繁华,更要路过的人都是有钱之人,这样才买得起他的酒。
因为他的酒很贵,一盏二十两银子。
自从那一日遇到师父,他已经学了七年的酿酒术,如今奔赴几百里,从乾东城赶来柴桑城,当然是对自己酿的酒有很大的自信。
可今日,是他开张的第十三日,仍然没有人上门。
第一日,有人来问过他的酒,嫌贵走了,第二日,有个白衣书生喝了一杯,赞不绝口,说明日再来,第三日,白衣书生再也没有来,其他的顾客也没有出现,连问价的都没了。
甚至,一整条长街都空寂无人了,但是奇怪的是,那对门卖肉的屠夫,隔壁绣鞋的老太,从不说话的卖油郎,不远处的小西施,依然每日砍肉、绣花、倒油、做包子,似乎没有顾客,也影响不了他们的生活。
他坐着门口的台阶上晒着太阳,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懊恼地自言自语:“我好歹以前也是乾东城小霸王,何苦来这个倒霉地方受苦受难。
”他终于忍不住,一把丢下瓜子,走到了对面的肉铺,看着屠夫手起刀落的巨大屠刀,面不改色:“大哥进来喝一杯?” 屠夫冷冷地望了他一眼,像看一个白痴。
“不收你钱?就当交个朋友。
”他用出了自己在乾东城屡试不爽的套路,他自信只要这人喝了他的第一杯免费的,就会想喝第二杯,第二百杯!那时候自己赚的可是大钱了。
屠夫用一声清脆的筒骨断裂声回应了他。
他只能跑到了那卖油郎的铺子,卖油郎倒是一脸笑眯眯,虽然说的话很不客气:“滚开,别挡住我看小西施。
”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酒壮熊人胆,你看多久也只是看,喝了我的酒,你就敢做了。
”酒肆的小老板循循善诱。
“滚。
”卖油郎依然一脸笑眯眯。
“得嘞。
”小老板立刻站了起来,心中怒骂道:这要是在乾东城,我一把火烧了你这油铺!他正无奈地回到酒肆的时候,一阵突兀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一转头,只见一辆马车冲在最前,身后还有八位骑马穿着软甲的侍从跟从着。
前几日刚下过雨,地上还皆是水潭,马车速度不慢,踏起一地水花,朝前奔来。
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从小到大,黎江也早已明白一个道理。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比如他大哥黎衍成。 镁光灯默认打在他身上,他的人生总是闪闪发光,以至于别人连嫉妒他都显得是一种过错。 而也有的人,生来就是配角。 比如他,黎江也。 想走到有光的地方去,想要本不属于他的人,就不会有好看的姿态。 是他处心积虑要取代黎衍成,是他利用黎衍成的离开和谢朗发生关系。 哪怕是因此发烧了,都被他利用着去装可怜/
一场空难后,我侥幸逃生,并救下了四个女人,其中就有我的美女上司白月儿。现实社会中我是个卑微的屌丝男,如今流落荒岛,我却成为她们最最需要的男人 /
千年小狐乔麦麦意外穿成书中反派女配 原着中,此女配肤白貌美又有亿万家产要继承,却从小到大每天都在算计着怎么干掉女主夺走男主。最后还输得彻底,命都没了 乔麦麦:?? 快活一点不好吗,何必活得那么卑微 看她: 妈妈和外公外婆一个比一个更有钱 亲爸和亲爷爷一个比一个更有势 身边都是学霸 闺蜜成了歌神 就连小跟班,都是当红影帝的心尖宠 乔麦麦:咸鱼躺+好好学习就完事。男女主又算什么? 然而 在她成/
我把他当哥,他把我当傻子。 荆丛辙和,本应是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 十年前,曲笙作为祖辈好友的孙子寄宿在荆家,跟大自己五岁的荆丛辙少有交流。 十年后,曲笙大学毕业,被安排在留学归来的荆丛辙手底下工作。 曲笙的下头前任找上门,荆丛辙误会他私生活混乱。 曲笙在酒吧搞地下乐队,荆丛辙认为他不务正业。 曲笙说老子摊牌了,我喜欢你。 荆丛辙荆丛辙不信。 荆丛辙:是我的错,控制欲太强让你产生误会了。/
竞技热血|破镜重圆|双向救赎|为梦奔跑 江南叶家,书香门第,家风严谨。独女叶柔,温婉恬静,克制自律,从没做过出格的事。 20岁那年,叶柔遇上一个与她全然不同的少年江尧。他乖张、叛逆、恣意、顽劣,明目张胆地耍坏 众人皆云他不可救药。 只有叶柔觉得那是一道强光,不可逼视。 她做了个大胆的决定,追求江尧。 江尧为拒绝这个乖乖女,曾百般刁难,其中一条是:想做我女朋友?一辆顶配的WRC赛车,我明天就/
仗剑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少年肩扛长刀,腰间挂酒,大步前行,心中的江湖却隐约难见。 乱世书中翻一页,江湖夜雨数十年。 蓦然回首,已劈碎了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