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2/4)

不是真心娶少夫人的,哪能真把传家宝给了他.....” 纪榛怎能容许旁人这样编排自己,当即抓了两个老奴,威逼利诱把事情问个清清楚楚,这才得知沈家有串代代传给新妇的粉玉。

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讨要传家玉石。

沈母起初对纪榛的恶感到了极点,自然不肯给,“我沈家从未有过男妻先例,这串粉玉绝无可能戴到你手上。

” 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

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

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

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神的力量来自众生。 追随者越多,神的力量越强大! 意外获得契约神格的余生安,嗤笑道:嘁,别整那些虚头巴脑,不就是互联网抢夺用户流量那一套吗? 看我: 社交平台收割流量; 短视频用户下沉; 知识问答吸纳铁粉; 异界直播转化信徒; 电商利益拉拢所有人; 再来一波第四天灾,平推尔等(众神)歪门邪道! 种田+幕后流。 /

带着系统来大唐

大唐开元年,这是一个本应该带领华夏开始冲向巅峰的时期,可结局却是安史之乱。 皇帝李隆基,大唐第二次玄武门之变的主角,开元年间,他带领大唐抵御住吐蕃、突厥、契丹所有外邦。 可最后又因他而让大唐一蹶不振,是武惠妃的原因,还是杨贵妃的原因?不,有一个女人的生死才是关键。 知道历史的李易来到了开元二年,他想看到一个繁荣的大唐,那么改变,就从灞水畔的一个庄子开始。 开元盛世几流传,铁血边关将不还。 /

反派大佬怀了我的蛋

林玉穿到了一本书里。 书里杀人不眨眼的终极大反派,晏子寒,是一个让所有人闻风丧胆的大疯批。 他生平最大的逆鳞,就是他其实是一个混血雌虫。 他的敌人为了羞辱他,不知从哪找到一只傻子雄子,特意送到他面前。 然后晏子寒就把那雄子一枪蹦了。 穿成了雄子的林玉: 林玉看着眼前的已经在拔枪的英俊男人,一咬牙,就亲了上去。 晏子寒整个人僵住,然后脸慢慢地红了。 两个月后,某宴会。 什么?那个雄子还没死?/

朝阳警事

天眼,地眼,不如人眼。 社区民警,扎根基层,依靠众之眼屡破奇案。 朝阳众表示:别犯事,否则你就完蛋了! /

[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

苏清之原为源世界的天道代理人,游走万千世界,以消除强烈到足以引起位面波动的愿者的怨念为己任。 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时空潮汐,让苏清之失去了记忆 苏清之只隐隐约约记得自己是一位男神 为了找回失落的一切 苏清之踏上了旅程 到最后的最后他的确找回了失落的一切, 结果他发现,他不止是男神,还是男神经... 阅读指南: ①本文只贯彻一个宗旨,那就是苏苏苏爽爽爽! ②有衍生有原创,但是衍生为主! ③本文/

初恋暗号

18岁那年,余驰在剧组勤工俭学,跟当红小花盛厘搞在一起。两个月后,戏拍完了,盛厘拍拍他的脸,笑着说:我给你介绍个经纪人吧,你这张脸一定能大红。 余驰想了想,听话地点头:好。 岂料,这是盛厘给他的分手费。 后来,余驰终于爆红,却有了一个公开的秘密:我有谈过恋爱,18岁谈的,两个月就分了。是初恋,我是被甩的那个。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把她追回来。 粉丝们:弟弟的初恋到底是谁?谁TM瞎了眼竟然把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