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脏,一点点把心脏里的血耗干。
耗干血液的心脏,无法供血进大脑,让人的大脑连最起码的思考能力都没有了。
在她的目光落在白粥和藕片上的时候,目光内的白粥和藕片被一双干瘦的手拿走,最后放在了她的对面。
林慕华拿过来白粥和藕片,而她的目光却温柔地落在林素的身上,温声道:“吃饭吧。
” 说着,林慕华喝了一口白粥。
在林慕华喝了那口白粥后,林素像是反应了过来,她起身拿走了白粥,还有白粥旁边的藕,将所有的饭菜都推到了林慕华的面前。
“吃这个。
” “你别丢了。
” 母女两人的声音交汇在了一起。
林素手上拿着盛白粥的碗,碗已经冰凉了,可见粥也已经凉透了。
她想去把粥倒掉,可是林慕华说不让她丢,她想去倒掉的动作就顿了一下。
妈妈对她这么好,她一定要听妈妈的话。
这是林素对她自己的要求。
她把白粥放到一旁,对林慕华道:“不丢可以,你跟我一起吃这些菜。
” 听了林素的话,林慕华笑起来,有些无奈:“你这孩子,管我做什么,只要你幸福,我就幸福,所以你不用在意我的。
” 林慕华说完,林素没动,她望着妈妈,道:“你不吃我就不吃。
” 林素犯了拧,若是她不吃新鲜的菜,那她也不动筷子。
听了林素的话,林慕华无法,她拿了筷子。
拿起筷子后,林慕华把红烧鱼的鱼头,鱼鳍,鱼尾的部分全都用筷子切割了,盘子里的红烧鱼只剩下了最好的鱼肉。
切割完,林慕华把红烧鱼不好的部分全部盛在了空碗里,端到了自己的面前,对林素道:“好了,我吃这些,你吃鱼肉。
” 餐盘里的红烧鱼被切割得只剩了鱼肉。
而这种只剩下肉的样子,有些像行尸走肉,没什么意识,任人宰割地就躺在那盘子里。
林素望着鱼肉晃了晃神,虽然林慕华做了退让,林素却并不满意。
“我自己吃不了整条鱼的。
”林素说,她说完,看了一眼林慕华碗里的边角料,道:“你别吃边角,跟我一起吃鱼。
” 说着,林素就要去拿林慕华的碗。
而林慕华哪里肯让她拿,她一边将碗抬起,一边对林素道:“我不吃呀,我不吃的。
” 她的碗高高举起,眼睛看向林素,虽然在和林素争抢,但林慕华的神态却是不疾不徐的,目光依然温柔。
她笑着看向林素,道:“有边角吃也不错了,平时我连边角都没得吃。
” 林素的心脏像是被压了一块石板。
沉重的石板压在心脏上,让心脏半天跳动不了一下。
好不容易跳一下,血液才能供到脑子里,林素才能思考一下。
她望着林慕华,想着她刚才说的话,看了母亲很久很久,她对林慕华道。
“妈妈,你不用这么辛苦。
” 林慕华眼睫轻轻抬起,看向了自己的女儿。
林素的表情不如刚回来时好看了。
她的气色,像是被锁在阴潮的地下室,久久不见阳光。
她的脸色都有些发白,眼神也有些无神,在进了家里以后,有点像是被榨干了光彩。
望着林素的样子,林慕华的唇角浅浅勾起,带起了一个温柔的笑。
“我很辛苦。
可是我辛苦你幸福,我心甘情愿的。
” 林素望着林慕华,她眼睛里的光随着林慕华的话,涣散又凝聚。
在最后,眼神涣散到有些无神,她望着林慕华,又说出了那句感谢的话。
“谢谢妈妈。
” 得到感谢,林慕华语气轻快,笑容温柔,她望着自己的女儿,笑着道。
“傻孩子,这是应该的,快吃吧。
” - 林素没有吃了一条鱼。
鱼肉剩下了大半,而林慕华是不会让林素吃剩下的鱼的。
就这样,剩下的大半鱼肉,被林慕华倒进了垃圾桶里。
除了鱼肉,还有桌子上大部分的菜,都倒进了垃圾桶里。
倒完菜,盘子也都清了出来,林素拿了餐盘去厨房洗碗,还没进去就被林慕华拿了回去。
她让她回房间休息,林素抬眼看着母亲,看了一会儿后,放下碗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林素的房间在二楼向阳的一边。
她的卧室是整个家里最大的一间,原本向阳的方向是有两间房的,可是为了给林素更好的生活条件,林慕华将两间房子打通做了一间,做了林素的卧室。
林素一个人占据了两间向阳的房子,她自然就没有了,她的房子在背阳的地方,以前是做杂物房的,在里面安置了一张小床,她就住在那里。
林素回到家后,先是去买菜,后是吃饭,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周弦思喜欢许纵,喜欢了一整个高中。 对于周弦思来说,暗恋是她一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于是伴随着高中的结束,她日记本里的这场暗恋也落下了帷幕。 我一直在祈祷十三月的奇迹,但十三月,好像一直没来,而我,还在一直喜欢你。 没有人知道,周弦思在那一刻删除的,是自己的一整个青春。 半年后两人在同学聚会上再次相见,少年依然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眉目清隽,气质俊然。 两人对视的一瞬间,周弦思率先移开视线/
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 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 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 她心里也没有他。 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 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 /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 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 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 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 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 檐外雨露沙沙。 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
本文【双向暗恋/校园到职场/初恋破镜重圆,零点日更】 那三年市一中都盛传一句话:一中一哥王骁歧,千年老二许意浓。 某天下晚自习,许意浓独自做值日生闷头扫地,直起身才发现一哥正倚靠在教室门框看她。 许意浓:看什么看?少显摆。 王骁歧笑了笑,我可什么都没干。 她继续扫地,语气不善,脚让! 王骁歧便让,考都考过你了,那我吃点亏请你吃饭? 许意浓关注点有点偏,你吃亏? 那就你吃亏,高考后收我做你男/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 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 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 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 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
镇国公府的嫡小姐萧明珠打小便瞧上了太傅家的小公子,在十三岁那年,便放言这辈子非沈淮宁不嫁。 沈淮宁喜欢温柔娴静的大家闺秀,萧明珠便为他学厨艺刺绣,收敛性格,甚至放下了最爱的刀剑。 她小心翼翼去扮演沈淮宁喜欢的模样,可嫁入沈府多年,也从未得到过他半点好脸。 外室入门那天,锣鼓喧天,宾客满座,金银贺礼堆满了府宅。 只有萧明珠所住的别院冷清至极,她躺在冰冷的塌上,到死身边都只有一个陪嫁的丫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