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人一起逛了街,还赶时髦去吃了下午茶。
要分开那会儿,周桐还很有些舍不得,跟苗秀秀留了联系方式后,还约了下一个休息日逛街的时间。
这一下午说得上是兴尽而归。
可就是等晚上到家后,苗秀秀却是左想右想都觉得不对劲—— 要说周桐对自家闺女亲近些还说得过去,这么热情的对自己,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啊。
毕竟闻清云的地位在哪儿放着呢,作为闻清云的夫人,周桐身边怎么可能会缺了陪她逛街的人? 还有对自己的态度—— 即便老爷子和闻阑再重情,可对一个时樱好已经够仁至义尽了,真没必要连她这个亲妈都这么重视。
尤其是对待女儿的态度也有些古怪。
根本是每进一个店,周桐都会第一时间让时樱过去。
一开始苗秀秀还以为周桐是想要时樱给她参谋参谋买什么合适呢,之后才发现,其实是周桐想要给时樱买东西呢。
即便她和时樱一再拒绝,周桐最后还是又给时樱买了两套衣服。
以他们家现在的经济水平,周桐买的衣服价格虽高,也是时家能承受得起的,关键是送给时樱这个继子看重的邻家小妹的话,怎么看都有些过了的。
“樱樱啊,你过来,跟妈说会儿话。
”苗秀秀越想越不对劲,丢掉手里的抹布,转头冲着时樱的房间道。
时樱应了声,从房间里出来。
刚洗过澡的缘故,时樱的小脸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粉,瞧着就和美玉雕成似的,美的浑不似真人。
“妈你咋了?”看苗秀秀瞧着她叹气,时樱还以为怎么了呢,过来挽住苗秀秀的手,母女俩很是亲昵歪倒在沙发上。
“没咋了……”苗秀秀摸了摸闺女的小脸,神情里颇是有些深思的模样,“我就是觉得吧,我这么好的闺女,也不知道将来,会便宜哪个臭小子?” “妈你怎么想起说这个了……”从上回跟闻阑说好,来年闻阑探亲假,两人就订婚,时樱就一直想找个机会跟家里人坦白。
却总不知道怎么开口。
这会儿骤然听苗秀秀问起,可不就止不住的开始心虚? 都说知女莫若母,眼瞧着两片红霞飞上脸颊,苗秀秀终于确定了一件事—— 女儿果然找对象了,猜的不错的话,应该就是闻阑。
“是闻阑对不对?” 之前就觉得两人不对劲。
倒不是说她火眼金睛,而是闻阑看闺女的眼神太不知道掩饰,可就是吧,那小子心理素质太好,每次即便被自己给抓包,也都是一副光明正大丝毫没什么心虚的样子。
结果还真让他唬过去了,苗秀秀就以为,是她自己疑神疑鬼了呢。
现在看来,怕不是她多心,而是闻阑早就对闺女下手了。
“妈您,知道了?”时樱已是目瞪口呆。
“终于肯承认了?”苗秀秀哼了声,探手点了点时樱的脑袋。
“不是不跟您说,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周弦思喜欢许纵,喜欢了一整个高中。 对于周弦思来说,暗恋是她一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于是伴随着高中的结束,她日记本里的这场暗恋也落下了帷幕。 我一直在祈祷十三月的奇迹,但十三月,好像一直没来,而我,还在一直喜欢你。 没有人知道,周弦思在那一刻删除的,是自己的一整个青春。 半年后两人在同学聚会上再次相见,少年依然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眉目清隽,气质俊然。 两人对视的一瞬间,周弦思率先移开视线/
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 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 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 她心里也没有他。 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 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 /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 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 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 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 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 檐外雨露沙沙。 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
本文【双向暗恋/校园到职场/初恋破镜重圆,零点日更】 那三年市一中都盛传一句话:一中一哥王骁歧,千年老二许意浓。 某天下晚自习,许意浓独自做值日生闷头扫地,直起身才发现一哥正倚靠在教室门框看她。 许意浓:看什么看?少显摆。 王骁歧笑了笑,我可什么都没干。 她继续扫地,语气不善,脚让! 王骁歧便让,考都考过你了,那我吃点亏请你吃饭? 许意浓关注点有点偏,你吃亏? 那就你吃亏,高考后收我做你男/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 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 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 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 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
镇国公府的嫡小姐萧明珠打小便瞧上了太傅家的小公子,在十三岁那年,便放言这辈子非沈淮宁不嫁。 沈淮宁喜欢温柔娴静的大家闺秀,萧明珠便为他学厨艺刺绣,收敛性格,甚至放下了最爱的刀剑。 她小心翼翼去扮演沈淮宁喜欢的模样,可嫁入沈府多年,也从未得到过他半点好脸。 外室入门那天,锣鼓喧天,宾客满座,金银贺礼堆满了府宅。 只有萧明珠所住的别院冷清至极,她躺在冰冷的塌上,到死身边都只有一个陪嫁的丫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