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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
温书咬开领带,坐起来,才发现只剩她一个人了。
怀着丁点希望,温书胡乱套了件外套出门,正看见张妈在准备午餐,她问:“张妈,先生呢?” 张妈有点局促,“盛先生已经走了。
” 温书追问:“他去哪了?” 张妈不好说,今天早上盛京延走的时候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只是看见车库里那辆黑色世爵被开走。
“盛先生公司有点事,去处理了。
”张妈安慰她,“夫人,先生那么晚还回来,可见他心里是有你的。
” 咬了咬唇角,温书点了下头。
她回房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脖子上三四处红痕,草莓印一样,怎么也消不下去。
盛京延属狗的么,昨晚是真能折腾。
去浴室简单冲洗了下,温书换了件长袖穿,膝盖上的痕迹也重,不得已把短裤也换成了长裙。
而脖子上的红痕遮不掉,温书只得贴了几个创可贴上去。
大夏天的,她要是穿这一身出去,估计回头率得高得不成样。
捡了卧室里的领带,温书用手工皂亲自洗干净,她烘干后拍了张照片给盛京延发过去。
【你喜欢的领带,我帮你洗好了,放在平时用的衣帽间的第三个抽屉里,要用的时候自己取。
】 这条领带是红夹着黑色的,她看见盛京延戴过好几次,他很少用重复的东西,应该是很喜欢这一条。
本来以为盛京延不会回消息,没想到,他这次回得很快。
就简短两字:【扔了。
】 迟滞了会,温书把领带抽出来,放到自己的卧室抽屉里。
她不想回他了。
简单的用过午餐,温书在画室里看了会书,又提起笔开始画画。
她本科学的专业是国画,班里人不多,男生尤少,只有七八个。
那七八个中还有五个都向她表过白。
不过那时温书眼里只有盛京延,满心满目都是他,因此她拒绝那些男生的表白拒绝得干脆。
后面嫁给盛京延和班上的同学也就没了联络,她没入过这个书画圈。
但前几天,看见新闻报道上一个小有成就的国画家,似乎是她本科班上的同学。
原来,现在那些人大都事业有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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