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 1 .捡来的儿子(4/4)

“好好好,就叫赵云清。

”王春花笑着摸了摸孩子脑袋,“也是姓赵,可见是缘分。

” 她显然已经把这孩子当做了亲儿子,喂完饭越看越喜欢,低头吧唧一口。

赵云清连忙捂住脸颊。

“这孩子还害臊了。

” 赵建国已经呼噜噜吃完粥,扛着锄头出门下地。

他虽然是大队长,但向来以身作则。

王春花连忙跟上去,一想到地里头的收成,满心的欢喜都散了一些。

屋里头,赵娟娟手脚麻利的收拾桌子,洗刷碗筷。

赵媛媛就在旁边逗孩子玩:“弟弟,快叫我二姐。

” “二姐。

”赵云清喊了一声。

赵媛媛更高兴:“刚才喂你吃饭的是大姐,昨天尿床不肯起来的是三姐,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弟弟,有我罩着你,谁都不敢欺负你。

” 小姑娘除了名字温柔,拍着胸脯的架势很有几分义薄云天。

赵云清眨巴了一下眼睛,打算趁着大人不在,摸一摸现在的情况。

“二姐,你是不是特别厉害?” 赵媛媛点头:“那当然,金水村大队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 “那你知道今年是几几年吗?”赵云清问。

赵媛媛这下傻眼了,吭哧了一会儿:“牛年。

” 牛年,赵云清脑子一转,49年?不像,61年?还是73年?看房子和村里人的打扮,总不可能是85年。

赵云清正想开口问现在的领导人是谁,赵媛媛站起身,双手叉腰:“弟弟,我也来考考你。

” “你知道我家有几口人吗?” 赵云清数了数:“五口?” “错啦,是六口人。

”赵媛媛掰着手指,“爸、妈、大姐、我、三妹,现在还多了你。

” “从今往后,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 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赵云清眨巴了一下眼睛,心底忽然涌起一股暖意来。

短短一天,不难看出赵建国为人正直,王春花待他慈爱,大姐二姐三姐也很可爱,如果一定要留在这个时代,能遇到这样的家人是他的幸运。

赵云清对自己的来历心知肚明,他偷偷看过身体,右手臂上的红色胎记都在,证明这具身体很可能是穿越外加返老还童。

派出所那边必定找不到他的家人,相比起进这年头的孤儿院,赵家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接下来几天果然证明了他的想法,赵建国往派出所走了几趟,都说附近没人丢孩子。

正当赵云清以为,自己能光明正大的留下来时,麻烦找上门来。

这一天赵家刚打算吃晚饭,赵建国的弟弟撺掇着老娘一块儿上门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第十三月

周弦思喜欢许纵,喜欢了一整个高中。 对于周弦思来说,暗恋是她一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于是伴随着高中的结束,她日记本里的这场暗恋也落下了帷幕。 我一直在祈祷十三月的奇迹,但十三月,好像一直没来,而我,还在一直喜欢你。 没有人知道,周弦思在那一刻删除的,是自己的一整个青春。 半年后两人在同学聚会上再次相见,少年依然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眉目清隽,气质俊然。 两人对视的一瞬间,周弦思率先移开视线/

咸鱼世子妃

沈芙是个苟且偷生混吃等死的,能嫁进高门显贵的安王府纯属是捡漏。 与世子爷定亲的大姐姐突发恶疾,就让在沈家过得谨小慎微的沈芙赶着了。 世子心里没有她,沈芙非常明白。 她心里也没有他。 这世子爷虽位高权重,却也是京城出了名的暴虐杀神,她才不喜欢呢。 世子疏离森冷,新婚夜便离开,婚后更是几乎看不到人影,沈芙一点也不在意。她忙着讨好公婆,忙着享受王府的富贵,根本没有时间管那个对她冷漠无视的丈夫。 /

春夜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 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 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 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 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 檐外雨露沙沙。 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

小浓情

本文【双向暗恋/校园到职场/初恋破镜重圆,零点日更】 那三年市一中都盛传一句话:一中一哥王骁歧,千年老二许意浓。 某天下晚自习,许意浓独自做值日生闷头扫地,直起身才发现一哥正倚靠在教室门框看她。 许意浓:看什么看?少显摆。 王骁歧笑了笑,我可什么都没干。 她继续扫地,语气不善,脚让! 王骁歧便让,考都考过你了,那我吃点亏请你吃饭? 许意浓关注点有点偏,你吃亏? 那就你吃亏,高考后收我做你男/

猛兽博物馆

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 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 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 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 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 /

白月光她和暴君he了

镇国公府的嫡小姐萧明珠打小便瞧上了太傅家的小公子,在十三岁那年,便放言这辈子非沈淮宁不嫁。 沈淮宁喜欢温柔娴静的大家闺秀,萧明珠便为他学厨艺刺绣,收敛性格,甚至放下了最爱的刀剑。 她小心翼翼去扮演沈淮宁喜欢的模样,可嫁入沈府多年,也从未得到过他半点好脸。 外室入门那天,锣鼓喧天,宾客满座,金银贺礼堆满了府宅。 只有萧明珠所住的别院冷清至极,她躺在冰冷的塌上,到死身边都只有一个陪嫁的丫鬟。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