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狗头人首领将这当作是一种贡品,那些哥布林害怕了,他们在用自己的生命,祈求饶恕,以保证他们卑微的部落能够苟延残喘! 呵,哥布林。
经过这几次的大战,部落里最有知识,唯一能听懂地底世界通用语的老狗头人隆重的宣布: “那些哥布林已经臣服了,他们惧怕你,并且称呼你为——克拉莫!” 按照老狗头人的说法,克拉莫就是地底世界最恐怖的存在的意思。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狗头人首领克拉莫是信了。
从此以后,整个部落都开始高呼他的新名字,克拉莫!他将会在狗头人部落的历史上,永远铭刻下自己的姓名,勇敢的战士,克拉莫! 然后那些哥布林们又来了,当头一个人喊了一声:“孙子!” 听不懂地底世界通用语的狗头人首领克拉莫询问的看向了身边的老狗头人,他不清楚这些哥布林又来干什么,难道又是来献祭自己的吗? 老狗头人沉思了片刻,说了: “这是夸赞,他在用赞美之词赞美首领,不过看他们全副武装的样子,大概是希望来一场决战。
” 狗头人首领克拉莫甚至开始有点喜欢这些哥布林了,对于战斗的召唤,狗头人首领从来都不会拒绝的,他扛起了铁锤在勇敢的冲了过去。
当头一锤子先锤死了那个夸赞他的哥布林,又一锤子将边上的哥布林扫飞,那个飞出去的哥布林连胸甲都被他锤凹陷下去了,吐着血喊了一声: “艹,老子铠甲又坏了,又要花钱修了!” 狗头人首领克拉莫听不懂,但是大概能猜到是在夸赞自己的意思吧。
狗头人首领打败一个又一个的敌人之后,那些哥布林开始撤退了,他们拖走了自己同伴的尸体,不敢有片刻的停留,克拉莫虽然还想要追击,但是察觉到远处那个强大的气息,他还是停下了脚步。
克拉莫回过头,打算带着自己的部落回去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部落有了些许的伤亡,有些人被弓箭射倒在地,有些人则被砍杀至死,这一场狗头人和哥布林之间的战斗,虽然狗头人获得了胜利,但是也付出了些许的代价。
但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8岁前,纪渺以为陈正永远只有一副表情冷淡、禁欲、隐忍。 他是纪家半个养子,她爸爸属意的接班人,学年大榜永远的第一,少女怀春的不二人选。 他克己复礼,自律优秀,完美得没有一丝瑕疵。 而她叛逆张狂,轻浮不自重,提及她便是仗着有几分姿色肆意妄为。 可只有纪渺知道,他有多能装。 背着所有人,枕头被褥上洒满了她最爱用的香水,目光永远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一声娇滴滴的阿正,他便如同丧家犬围着她转,/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 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踏山川、破碎大地。 数百年后,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人们与巨兽搏斗,终于建立徇烂的苏美尔文明。 这一日,智慧巨人忽然彻底降临,踩踏整片山村河流,亡国灭种。 天地崩坏,城池倒塌, 神祇降临,降罪众生? 不好意思,你们只是生活在我家大院果园的/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 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 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发出庞大的安培力,推动手中超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速撕裂大气,将三百公里外一艘航空母舰射爆,火药库殉爆的火焰升腾照亮天空。 你看,我就在咫尺之/
意外穿进一本狗血替身文学里,傅听眠成为了被渣攻裴谦带回来的替身。 小说里白月光回国后,原主不自量力找上白月光折辱他、欺负他,被渣攻看到后,为了讨好白月光将原主送到了森林里,生死不知。 傅听眠穿过去时正好遇到渣攻跟他分手。 傅听眠:分手可以,给我五千万,您让我滚多远我就滚多远。 渣攻:等等,这和我想的不一样? 为了庆祝自己提前获得自由,傅听眠去酒吧玩了一晚上,喝醉后一不小心上了陌生帅哥的高铁/
栀梨五岁时,全网黑的妈妈回来了,要带栀梨改嫁豪门。 表姐告诉栀梨,她会被豪门奶奶嫌弃,被继父无视,被继兄排挤,未来还会和妈妈一起被赶出豪门。 表姐:你必须耗死在豪门,绝不离开,狠狠打脸他们,走出莫欺少年穷的康庄大道! 在别人家打别人脸,栀梨不干,于是,到新家第一晚就收拾好小包袱。然而,栀梨懵了。 豪门奶奶很严厉但会花好多的钱请出现在电视里的老师给她上课;继父每次出差回来都会一言不发地给她塞/
三国,又见三国! 不过这一次的主角,可不是那个大杀四方的董肥肥。 好吧,我承认,三国我独爱曹操,神马刘皇叔、孙仲谋的最讨厌了 这本书是讲述一个小曹贼的故事。 不是曹丕,不是曹植,也不是曹安民 一如恶汉的热血,但会尝试着加入一些新的素材。不再是一位的争霸,其实望父成龙,也挺有意思。 有点爽,有点白,可能还有点雷 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书,喜欢小曹贼! 正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