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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正伺候他吃饭,方丹连忙说:“正是如此哇!正是如此哇!少爷这话说得妙极了…我上午去街上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叫花子比我们老家还要多些呢!” 邦妮在旁叹了一口气,说:“餐厅送来的食物太差了!我看旅馆的听差说的那么肯定,便以为是真的了,结果价格比老家高了许多,食物的分量却差远啦!还有,少爷,照我来说,我们带来的钱恐怕支撑不了多久。
我也上街了,奥尔马似乎什么都比老家贵呢!” 原本盖兰的打算是先在奥尔马玩儿半年,当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
至于半年后,可以靠着表姐谋一份过得去的工作——盖兰的表姐几年前嫁到了奥尔马,丈夫是奥尔马一个面条商,非常富有。
但现在看起来,原本打算逍遥半年的钱完全支撑不了那么久。
对于这件事,盖兰虽然觉得郁闷,但并没有走投无路的感觉…毕竟有钱的表姐一家在奥尔马。
大不了先拜访表姐一家,或者借钱,或者找个体面工作,总能维持在奥尔马的生活。
因着没有真正的、迫在眉睫的急迫,来到奥尔马的兴奋就迅速压到了因为经济带来的忧虑。
盖兰吃过午餐,连原本打算写给表姐的信都没有写出,就先出门在旅馆附近转了转。
这附近不是奥尔马最穷最偏僻的地区,也不是最富最热闹的地区,但白天时间里,对外省来的盖兰来说依旧是前所未见的热闹与新奇——到处都是高楼,街道上同时出现极富与极穷(贫富对比在盖兰的老家也有,但决计不像奥尔马一样随处可见,触目惊心),卖艺人和外国人似乎到处都是。
不过,这些其实也不是最让盖兰在意的。
作为一个年轻人,一个漂亮的年轻人,他发现,他那在老家称得上一等一的容貌和身段,在奥尔马实属寻常!这就有些让人沮丧了。
奥尔马的年轻男女,似乎生来就知道如何修饰自己,凸显自己的长处,这样一来,看起来竟人人可观! 而他呢,或许长得还不错,但穿戴过气,甚至很不像样,处处显得村气,这就将他的优点掩盖过去了。
对比之下,奥尔马的年轻绅士们,他们穿着最时兴的外套,按照流行敞着前襟,露出里面衬衣和马甲的纽扣来,都是金灿灿的——马甲是绣花的,色彩鲜艳,十分华丽。
衬衫又是雪白的,领子也很简洁,完全不像外省流行的,还打着复杂的褶边儿,让人的脖子仿佛是陷在了软绵绵的布料里,无精打采。
年轻人似乎就是容易注意到这些?更何况这年月,正是‘时尚’的概念真正从王室贵族走入到更大的阶层的时候。
对于新兴的上流社会,这真可以说是一个人的‘脸面’和身份。
这一点在佛罗斯更为明显,毕竟时尚的概念就是从佛罗斯前朝王室而来,所以奥尔马是时尚之都,佛罗斯就是时尚之国! 受这些影响,盖兰当然立刻敏锐地发现了这些! 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尽快拜访表姐一家,并获得表姐的建议,立刻像个奥尔马的花花公子一样装扮——他没有擅自自己行动,一方面是表姐出嫁前和他的关系非常好,而且也确实知道老家的年轻人是怎么样的,在她面前无需遮掩。
另一方面,盖兰确实算是个聪明的青年,他很清楚作为一个外省人,只靠自己的眼睛看,看到的就是奥尔马时尚的皮毛!真正的细节,非得找到一个内行人不可!而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去找别人呢?没有人比表姐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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