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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我介绍我一下,我姓马,名力术。
有这样一个卓而不群而且非常洋气的名字,首先要感谢我妈,她在茫茫人海之中相中了一个姓马的男人。
众所周知,中国姓氏文化博大精深,如果当初我妈看对眼的不是我老爸,而是当时狂追她的那个姓麦的,我的名字就变成一个悲剧了。
在《都市晨报》征婚版左下角靠近中缝巴掌大小的征婚广告中,是这样描写我的——马力术,男,26岁,身高178cm,文化工作者,青年企业家,开广告公司,年轻有为、英俊帅气,有车有房,未婚。
这广告是向我妈借了50块钱登的,除了对于我面貌的描写基本属实但略有夸张之外,其他方面都被报社人员做了艺术加工。
但是这个世界是残酷的。
每当我骑着奥尔玛名牌电瓶车带着那些见过几次面,含羞带怯的大姑娘驶向我那三十平米多功能一体月租150的高级小平房住宅区时,他们的眼神都会由期待变成震惊,末了,还会甩我一巴掌。
“你不是说你开公司吗?” “是啊,不过就是没执照。
” “你不是说你是文化工作者吗?” “对啊,你没看见门前那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好多都是我设计的。
” “啪!” 我脸上又多一座五指山。
势利啊,势利啊! 就是因为她们这样势利,所以我才一直跟不上社会进步的节拍,不停的拖中国人口建设的后腿。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生长在新世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我一直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希望出门被金子砸到。
这个梦想伴随我度过了二十五个春夏秋冬。
在我即将进入二十六岁,四舍五入已经奔三,即将对人生失去希望时,奇迹终于发生了。
依稀记得那天风和日丽百花开,我打着用了十年的长柄雨伞,拎着装满浆糊和诊所小广告的塑料袋在绵绵细雨中走回到我的小平房。
然后我看见我的房前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身穿西装,拎着公文包的男人。
众所周知,现在大热天穿西装的只有两种人,卖保险的和黑手党。
而在我们这个和平的城市,最大的黑社会是住在我隔壁,据说已经称霸整条街的二狗子。
以我可以和小布什相媲美的智商思考一下,我马上在10秒之内认定了那个人的身份。
没有想到保险公司的魔爪已经伸到我们的高级小平房住宅区了! 面对此情此景,我是应该一拳头揍跑他,还是应该和他合影留念并要求他在我门上题字“保险公司来此一游”? 就在我在为这千古难得一见的奇观震撼纠结时,西装男发话了:“请问你就是马力术,马先生吗?我是翱翔事务所的律师。
” 据西装男讲,我们马家和街口姓王的开的“马记牛肉面”不同,是有两把刷子的。
俗话说南毛北马,马家历代都有一个人能通灵,上代是我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老爷子灵力不浅,上能见仙下能遇鬼,三个月前去地府和牛头马面打麻将的时候赢了太多,牛头马面付不出来钱,就告诉他一个小道消息,他阳寿将近,一个月后就要死。
于是我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夜观星象,掐指一算,算出他死之后,灵力会转移到我身上,于是事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才归西。
西装男说的舌灿莲花,吐沫纷飞。
但我依然不为所动。
你知道,我是个文化工作者。
作为一个相信科学的文化工作者,就是要拥有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反对迷信,就是要唾弃一切牛鬼蛇神! 经过深刻的分析,我已经能够确定,眼前这个人,他脑子有问题! 秉着精神病患者杀人不犯法,不能轻易刺激的原则,我抠着耳朵,用尽量轻柔的语气问:“你说啥?嘿嘿嘿嘿,南毛北马?嘿嘿嘿嘿。
” “这个问题我们不必多说,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西装男也不是省油的灯,说话那叫一个有谱,“马小玲知道吧?她是你舅奶奶的三外甥女。
” “哼哼,你继续。
”我开始抠另外一只耳朵。
早就说过了,我是一个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的文化工作者。
所以我对这种事情…… “所以这次来,我主要是和你交代一下你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马建民先生的遗嘱问题。
” 遗嘱?我手一滑,险些把耳朵抠烂。
既然是开广告公司的,那么除了文化工作者,我还有另外一个显赫的身份,那就是商人。
作为一个商人,就要有往钱眼里钻的觉悟。
我马力术作为一个资源宝库,招商引资这么多年,终于在今天遇见了自投罗网的投资商,怎有拒绝的道理? 我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给我留下的遗产是郊区杨明村附近的一套小二楼。
那房子离我的高级小平房住宅区挺远,临下出租我才发现西装男坚持坐在后座的阴险心思——坐副驾驶的要交车钱! 穿西装的果然没一个好东西,贼啊! 等下了车,我放眼一望,霎时惊呆了。
其时正是黄昏,落日风高,茫茫大地之中,赫然矗立着一座小二楼,斑驳古老的墙壁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烁着无法言喻的光芒。
明明是草木生长的时候,小二楼前面的几棵光秃秃的杨树却随风飘落几片枯黄的树叶。
这样充满后现代主义抽象色彩的危房,已经不多了! “这房子……”我小心的问西装男,“是秦朝留下来的古董吧?” 西装男用极其鄙视的目光撇我一眼,给我一张白纸:“来,在这张纸上按个手印,咱手续就算办完了。
” 我这人比较单纯,平时干的都是交钱再办事的小买卖,又是个法盲,他这一糊弄,我就糊里糊涂的摁了手印。
西装男又给我一沓发黄的纸和一串钥匙:“这房子以后就归你了。
” 我慎重的接过钥匙,心情就像当初小学六年级最后一天脱离群众身份加入少先队一样激动,连说话都磕巴了:“同……同……志,要……要……不要进去坐坐?” 西装男说:“不用,司机还在那里等着呢,你把车费给我就行。
” 所以你看,西装男没一个好东西! 来看个房子就折损三十,我很心疼。
这要贴多久小广告才能赚回来! 不过俗话说的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其钱包。
我走过挂着几片黄叶子的杨树,来到小二楼前。
门口是那种老式的木门,上面拴着一个大锁头,缩头上锈迹斑斑,看起来很久没有用过。
我拿出那一串钥匙,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那西装男没有告诉我哪个钥匙开哪个门。
于是我扒拉着门,一个一个把钥匙试过来。
等到天色发暗,我终于试到最后一把钥匙。
没错,就是它了! 临近成功的心情是难以形容的,我直起腰,拿着那钥匙,深深的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我,马力术,男,26岁,未婚,今天终于成为真正的有房人士了! 无法压抑澎湃的心情,我用力拍了一下大门。
“吱嘎……”门开了。
手里还握着钥匙,我僵硬的看了一眼已经断裂的门栓。
有个哲人说过,“生活处处充满惊喜。
” 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夕阳的余辉透过我的身影照进房里,我看见遍地的灰尘和古老吊灯上的蜘蛛网。
一只肥硕的黑老鼠从我眼前迅速窜过。
虽然我是个根儿正苗儿红的无神论者,也不得不承认这房间充满了玄妙而不和谐的诡异感。
我擦把汗,走进屋里。
进屋的瞬间,有股凉风从我头顶自上而下的灌下来,那股子不同寻常的凉气,让我自心底发毛,寒毛都竖起来了! 有鬼?! 我打了个哆嗦,向头顶看去。
房顶破了个洞,透风。
“我呸!”恨恨的吐了口吐沫,我走进屋里。
二楼的一角,有一个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
等我再去看,那影子已经不见了。
眼花,眼花。
我背起手,开始参观有生以来的第一套房子。
地上铺着木地板,走起来嘎吱嘎吱的。
多气派,是木地板!原来咱高级小平房住宅区也不过是水泥地。
一楼有四个房间,左手第一间是厨房,左手第二间应该是个储物室,杂七杂八的不知道堆了多少东西,堵住了门,只能开一个小缝,我冲里面望了半天,只看见里面黑布隆冬的好像有一些废家具堆在那里。
右手两间都是卧室,看样子好像一个是客房一个是佣人房。
两间房子虽然也全是灰,但还有简单的家具,连被褥都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好像不久前还有人在那里睡过一般。
我一边看一边记下哪个钥匙对哪个门。
然后就是楼上……当我第一脚踩在木制楼梯上时,迎面又是一阵阴风,刚进门的那股寒意又涌了上来。
我心中忽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今天就算了吧,先回家。
从房子里出来,已经天黑了。
我是个聪明人,在打的过来的时候,长了个心眼儿,特地跟司机问了,沿着公路向北直走大概走十分钟就有从杨明村到市区的公共汽车站。
司机兄弟很好心的告诉了我末班车是十点,我看了看表,才九点十几,还有四十多分钟,来得及。
天黑路不好走,这地方偏僻,马路上没有一辆车,路边连路灯都没有。
来的时候还能看到远处的村子,这会儿再看过去,就是黑了吧唧的一片荒野,连灯光都没有。
这才九点多,那些农民兄弟就不开灯了,也太省钱了! 我又走了一会儿,忽然听到身后有跑步的声音,就像是几个小孩子在追跑着打闹,还有嘻嘻哈哈的笑声。
那声音由远及近,到最后,笑声就近在耳边,像是那些小孩已经跑到我身边一样。
谁家的孩子,这么晚了放出来瞎跑?! 我加快了脚步。
笑声和脚步声一直跟在我身后,声音不算大,也不算小,就不近不远的在耳朵旁边绕啊绕,那几个小孩子一直恶作剧一样的跟在我身后。
我小时候也跟他们一样,蔫坏。
就喜欢跟在大人身后装模作样,你要吼他们,他们尖叫着跑散了,过一会儿还会接着跟着你,要不理他们,他们玩一会儿就散了。
嘿,不是说十分钟吗?怎么走了半天还不到! 忽然我右腿绊了一下没法动弹,像是被什么人抱住了。
我左腿已经迈了出去,右腿却动不了,低下头,看右腿也没什么异样,依旧是从地摊上买的凹凸曼名牌牛仔裤,膝盖上那两滴油是吃羊肉串的时候滴上的。
明明什么都没有,但就是迈不开腿。
就在这当,忽然有个女人说:“你们别闹他,他是个道士。
” 小孩的声音说:“他要抢我家!” “那是马师傅留给他的。
”那女的又说,“别闹了,快走快走,小心他收了你!” 然后我腿一松,就能动了。
那女人的声音温温柔柔的,说不出的好听。
有哲人说过,有美女帮忙时,道谢是男人的义务。
于是我义无反顾的转过头。
迎面吹来一阵凉爽的风,马路上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失传已久的轻功——移形换影? 我腿有点发软,高叫一声:“妈呀!”转过身就向前冲。
跑了几步忽然眼前一亮,就像是黑屋里有人开了灯,所有东西都能看清楚了。
右方几百米处,村落的房子灯光闪烁,眼前不远就是公共汽车站。
我跑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公车汽车的背影。
车上刚刚下来几个大姑娘正往村里走,看到有人,我心里一下就踏实了。
我走到公共汽车站,往那儿一站,所有人都瞅我。
我知道,像我这样出众的男人,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钢镚堆里的百元大钞,就算在郊外也遮盖不住从内而外流露出的狂野气质。
可是被众人如此赤裸而热烈的注视还是头一遭。
我有些腼腆的歪过头,用最英俊的右半边脸对着他们。
有个老乡笑呵呵的凑过来:“原来没见过你,第一次来?” “嗯。
” “没留意公车牌?” “咋了?”我抬头看那公车牌,也就是一块已经掉漆的烂铁片,连站名都看不清。
“刚那是最后一班车。
” “不能啊!”我抬起手腕,“不是十点最后一趟吗……?” 腕上的手表,正好指向十点零五分。
不过就一小段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 我有点发毛。
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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