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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大多数女人和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她复杂得——兰斯迟疑着,不知该不该用那个词儿形容她——迷人。
是的,她复杂得迷人。
他其实不该这样欣赏她,也不该接近她,对她抱有好感。
她对他的家族来说,是一种毒素。
他不能让她毒蚀自己的心灵,毒蚀自己从未想过改变的观念。
他想要抗拒,但就像干柴无法抗拒烈火,他也无法抗拒她的魅力。
“我好像喜欢上她了。
”兰斯想。
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只要不冒犯他的原则和观念,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变得冷酷无情与富有血性。
但在喜欢莉齐这一点上,他却像个懦夫一样感到了强烈的恐惧。
他预感到自己将被她焚烧,因为仅仅是干柴,是无法匹配她这样的烈火的。
只有比她更强势、更猛烈、更炙热的大火,才能与她匹配,与她搏斗,与她融为一体,使她放出更加明艳的火光。
可是,什么男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莉齐没有注意到兰斯复杂的眼神,她正全神贯注地望着马车外。
歌剧院前面已排起了长长的车龙,轻便马车、敞篷马车、轿式马车、双轮双座马车……甚至还有一辆由八匹挽马驾辕的豪华大马车。
车轮声震耳欲聋,马的响鼻声此起彼伏。
抬眼望去,全是各式各样的女帽,羽毛犹如海波般荡漾不止。
所有女人都规规矩矩地穿着裙子,她们从没有想过女人也能外穿裤子。
莉齐低下头,看了看斗篷底下的丝绸裤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算愚行还是壮举。
但是——管他呢!她才不在乎。
正因为她有源源不竭的勇气,所以才敢喜欢上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幽灵,不是吗? 莉齐一把摘下了斗篷。
兰斯看清楚她斗篷下的穿着后,猛地睁大了双眼:“你——”他的脸庞在顷刻间涨得血红,“你——不行,你这样简直是——” 他敲了敲车窗,想命令马车夫掉头,莉齐却已经打开车门,干净利落地跳了下去。
太太小姐们本来在互相贴面,恭维彼此的衣裳;社交界的明星,亲王夫人和公爵夫人本来在接受众人的仰视和赞美——一转头,都吓了一大跳。
一阵嘤嘤嗡嗡的骚动响了起来,就像有人用枪打掉了蜂窝似的。
亲王夫人和公爵夫人尽管面露惊色,但其实并没有其他人想象的那么惊讶。
她们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能像老猫逮耗子一样逮住周围人一闪而过的小心思。
穿裤子这点儿小事,还不至于让她们花容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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