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黑漆漆的山洞中,六名身穿黑袍,眼中闪烁着暗红色光芒的巫妖正围在一座巨大的祭坛旁,不断地吟唱着。 “万年祭礼,死灵复苏。伟大的死亡之神,您的仆人需要您的引领,让死亡的光辉照耀,让天空不再有阳光,让大地不再有绿色,让死亡遍布大地,让生命永远凋零。复活吧,伟大的死灵神主。” 死灰色的光芒在祭坛上绽放,所有的巫妖在顷刻间也都化为死灰色。就在那巨大的祭坛上,层层叠叠的死灰色六芒星缓缓升腾,点点晶莹剔透的灰色光芒在其中渐渐凝聚,一道纤细的身影缓缓浮现出来。 那是一个骷髅,一个灰色的骷髅,她的瞳孔中跳动着惨白色的光焰,她,没有双臂。 (全文完) 说实话,写完这本书,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长出口气。 这毫无疑问是我写的最辛苦的一本书,甚至我自己都不敢回头去看。写到奥斯汀经历的苦难时,其实我每时每刻也在折磨着自己。 我一直深信老祖宗的话,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会与生俱来的坏。每个人的天性都是好的。 哪怕是天谴之神、九头奇美拉奥斯汀格里芬,也不是最初就想要毁灭一切。悲剧真的好难写啊! 每写一小段,我就要停下来缓缓,不然自己就受不了了。奥斯汀格里芬所承受的困难,我会回报他的。
在那一天,浓雾封锁了一切。 在那一天,他成为了一艘幽灵船的船长。 在那一天,他跨过浓雾,直面了一个被彻底颠覆而又支离破碎的世界昔日的秩序已经荡然无存,奇诡的异象主宰着文明社会之外的无尽海域,孤岛城邦与挑战大海的船队已然成为文明世界仅存的灯火,而旧日的阴影却仍在幽邃深海中蠢蠢欲动,等待继续吞噬这个将亡未亡的世界。 但对于失乡号的新船长而言,只有一个问题是他首先要考虑的 谁知道船咋开啊?! /
穿越到一个背景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书中世界 薇薇安对书中女主开系统外挂复仇虐渣的复杂故事没有任何兴趣 她只想过好自己的生活 然而 她可能过不好自己的生活了 明明、明明这是科学降临的时代,是理性的黎明!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会有水银做面膜,氨水做爽肤水,砷片是美白丸,砷水是沐浴液,铅粉当粉底,颠茄汁代替美瞳,肥皂洗头这些事啊【震声!!!】 这是什么鬼! 这个时代我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没办法/
明筝十六岁那年,听从家中安排,嫁给了各方面都格外出众的承宁伯世子,从此一心相夫教子,只盼一辈子风光尊荣。转眼成婚八年,明筝恪尽一门宗妇职守,兢兢业业打理着家中庶务。 直到丈夫梁霄凯旋那日,明筝得到两个消息。 一、梁霄带回来一个女人。 二、那女人有孕了。 当晚,大着肚子的美艳新人瑟瑟上前,正欲行礼,不知怎么,却在明筝脚下绊了一跤,险些摔倒。 明筝凝眸看去,梁霄脸色铁青,新人无辜含泪,众人一脸/
温润如玉儒侠正派展昭x神经质高智商妖女,1V1,HE 被誉为当代最强福尔摩斯的郁衣葵小姐穿越了。 时间:北宋地点:开封府大堂身份:嫌疑人1号 郁衣葵: 天坑开局怎么办?没关系,看名侦探极限秀操作。 侧写、审讯、痕迹学! 验尸、演绎、微表情! 就当一众歹人以为郁衣葵小姐只是个文职所以打算暗搓搓的下死手的时候 郁衣葵:是上巴西柔术呢还是上泰拳呢还是上自由搏击呢? 准备英雄救美的展护卫: 算了,/
【小哭包x清冷疯批】 谢知鸢打小便喜欢那风光霁月的陆表哥,可他是镇国公府世子,她不过商户之女 两人身份云泥之别,她只得偷偷藏下心尖的触动,从不对外表露半分。 但不知从何时起,谢知鸢总能梦见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梦的最后,是她双足戴着锁链,被那素来端方淡漠的表兄欺身抵在床榻上。她哭着要逃,却被他箍住脚腕,拖至身前。 本以为这只是她的臆想,可没想到,梦中之事竟一一灵验。 她鼓起勇气去靠近表哥,得/
我把他当哥,他把我当傻子。 荆丛辙和,本应是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 十年前,曲笙作为祖辈好友的孙子寄宿在荆家,跟大自己五岁的荆丛辙少有交流。 十年后,曲笙大学毕业,被安排在留学归来的荆丛辙手底下工作。 曲笙的下头前任找上门,荆丛辙误会他私生活混乱。 曲笙在酒吧搞地下乐队,荆丛辙认为他不务正业。 曲笙说老子摊牌了,我喜欢你。 荆丛辙荆丛辙不信。 荆丛辙:是我的错,控制欲太强让你产生误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