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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趁年华》作者:我想吃肉

作者:我想吃肉 更新时间:2025-06-16 06:26:11

开国十五年,河清海晏。 公孙佳出身新贵,苟着就能得到一切。 直到有一天,爹死娘嫁人,有人要刨绝户坟。 元峥全家都完球了,逃命途中还被错认成了女孩儿。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个肯收留女孩儿做女仆的主人公孙佳。 他就是女仆之一。 元峥:我女装,我努力当大佬,但不是女装大佬。 《诗酒趁年华》作者:我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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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趁年华》作者:我想吃肉》第324章 番外之余盛

这是一支造型很诡异的手杖,杖头雕着一只手,看样子是男子的手,掌心向上摊开,五指微张,足够人将五指叉进去。拐杖敲地青石地砖上,发出“笃笃”的声音,他走过长长的神道,脚有点酸,坐在门槛上歇息了一会儿才踏进享殿。 无人指责他这样不合礼仪。 余盛在蒲团上跪下,拜了一拜,说:“阿姨,我今天退休了!” 活到今天不容易啊!余盛感叹,他往蒲团上一坐,在心里细碎地念叨,我以前都不知道,古代人也活得这么社畜这么惨。还不让老干部退休!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休息了。对了对了,交通网终于落成了!我等到落成之后才申请退休的,我棒不棒? 妹妹干得挺好的,她可机灵了,明明小时候是个缺心眼儿,大大咧咧的,现在一看,好么,过于精明了!我们都猜,二娘的亲爹是东方狐狸,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您肯定知道,您活着的时候我也不敢问,要不您晚外托梦给我一下?我太好奇了。 大家都挺好的,二娘也不错,看起来以后会是个好皇帝的。妹妹还挺会教孩子的。容珍珍那丫头您还记得吧?容逸栽培她接班,还没等她进政事堂,容逸就先死了,唉,耽误了些时间。她后来吃了不少苦头,好歹现在进去了,是接我的班!嘿嘿! 嗯,我知道容珍珍肯定有个男朋友,是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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