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更新时间:2025-07-04 19:27:38
民国初年,时局动荡。这一年的春天夜里,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这墙头上摔下来的美男子,噗通一声砸在了茉喜的心尖上,叫她一见钟情。爱一个人,爱到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巴结着他、讨好着他,就像中了邪一样,一颗心张牙舞爪地要往他身上扑。简直抓心挠肝、走投无路,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他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她白天想着他,夜里闭了眼,梦里还是他。笑微微讲话的他。戎装整齐的他。留了张字条就无影无踪的他。天下第一好的他。可是,情途长如三生路,她不舍昼夜地跋涉,能否博得他的一回顾? 尼罗河上的惨案1978豆瓣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
前世冷酷的魁梧壮汉,今生变身成妖娆萌妹。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征服世界,音乐、电影、小说、游戏,男女粉丝通杀,制霸全球娱乐业的偶像天后。 诶诶?!天降系毒舌萝莉与腹黑系青梅竹马的惨烈修罗场?! 等等! 女友的母亲居然也想来掺和一脚?! 白晓笙:过往的勇士,被我的美貌迷住了吗? /
(复仇+宅斗)陆珈为了逃离夫家,苦心谋划了五年。 终于踏出了府门,却不曾想藏身着的破庙里却还有个手拿长剑,穿得跟花孔雀一样的男人! 什么? 花孔雀是来灭她夫家满门的? 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她出逃的时候出现? 害她也只能冒着乱剑穿胸的危险扑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了! 重活一世,陆珈的目标就是报仇雪恨,得个圆满人生。然后,再抓个听话的穷小子当上门女婿! 可是可是,为什么连王府世子见了她在路边/
(女A男O,女主A装O) 作为南中最受欢迎的Omega,温西长相出众,家世显赫,高岭之花的buff叠满了。 所有人都暗中猜测,这样完美的O到底会喜欢哪种Alpha。 直到一个下雪天,有同学路过教室不小心撞见。 温西居然允许学校里那个家境贫寒,风评极差,不受待见的程肆小心翼翼地替她暖手。 同学:哦豁,OO恋!好磕! 后来,程肆被扒出早就被人标记过无数次,标记他的Alpha占有欲超强,脖子上醒/
陈淼,又名陈三水,奉组织命令打入76号,收集情报,不畏艰难,坚守信仰,与敌人斗智斗勇,展开艰苦卓绝的斗争 本书又名:《无痕》 /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 188男团第11本来啦~ /
加茂怜上辈子又美又强,继承加茂术式后迫于派系纷争不幸嗝屁。 这辈子他决定避其锋芒装成半瞎,对咒灵视而不见,踏踏实实做一个废物花瓶。 至于家传术式? 不懂。 不会。 没觉醒。 然而一不小心装过了头,所有人都相信他是残疾术师后,加茂怜在成年这天被一脚踹出家门,给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腾出嫡子之位。 加茂怜:(骂骂咧咧) 加茂本想借酒消愁,却被一个英俊男人堵在酒吧巷口。 男人墨绿的眸半敛着搭下浓黑的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