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这篇文章刊发以后,相信也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只是,或许会逐步减少些吧。
为什么总有一些中国人,孳孳汲汲地谋求生存空间的大转移?如果所有的这类转移都只是悲剧,那就无法解释其心理依据。我们必须承认另一方面的事实,那就是,有数量很不少的转移者,在那边空间里立了足,融进了那个空间,有了物质和精神上都很不错的生活,请他们的父母去探视、旅游,也偶尔会来探亲访友,令亲人欣慰乃至引为骄傲,被邻里旧识羡慕甚或嫉妒;还有一些转移者,其中不乏开头以非法手段转移,又非法滞留不归,但终究还是从非法转换为合法,又以合法身份发了财,衣锦还乡,光耀乡里,成为来当地投资的“外商”,被当地政府官员高规格接待,那样的更具传奇性、喜剧性的人物存在。
我在伦敦的演讲,没有提到柳五儿,但也就在那期间,我就存下一个念头,探究一番柳五儿的“移民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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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少年和青年时代,那时侯对我那一代人的教育,就是唯独我们所生活的空间最美好。那以外的地方,开头还有不少好的,后来苏联“变修”,若干本来同属一个阵营的国家也随之成为“小修”,或需要存疑观察(因为他们还跟苏联保持某些合作关系),只有欧洲的“一盏社会主义明灯”,也就是阿尔巴尼亚,那个空间,还算得是个纯洁健康的空间,除了那样的地方以外,世界上绝大部分空间,生活在那里的人民,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我们发誓去加以解救。
对世界空间的这种主观狭隘的理解,也同样表现在那前后的历史阶段里,对文艺作品的欣赏理解上。
那时期对《红楼梦》的诠释,主导性的观点,先是由“两个小人物”发表出来,后被伟大领袖充分肯定,大体而言,就是这是一部写封建社会里的新兴力量,反抗封建社会主流政治和思想的书,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代表着反封建的新兴社会力量,是一种“新人”,而薛宝钗那样的角色,本质上则是顺应封建甚至捍卫封建的艺术形象。直到如今,我很尊重这样的观点。用这样的观点分析《红楼梦》,确实能够形成一个体系,也能给人一些启发。但那个时期存在的问题是,把这样的观点一肯定,其他的研究角度,其他的观点,就都被批判,被摒除了。应该允许各种不同的研红观点存在。但学术上的包容,实在是一桩很艰难的事情,往往需要时间的耐心培育,才能在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里成为风气。
到了“文革”时期,各地方各系统都成立了写作组,除了撰写直接进行革命大批判的文章,也还有专门将领袖关于《水浒》和《红楼梦》的观点加以展开阐述的写作班子。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们,应该都还记得这些署名:梁效(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联合写作组的笔名),初澜(当时于会咏担任文化部长的文化部写作组的笔名,因是专门阐释原来叫过蓝苹的江青的文艺思想,所以谐“青出于蓝胜于蓝”的音),罗思鼎(上海市写作组笔名,那时候“永做革命的螺丝钉”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这个笔名谐音正是“螺丝钉”)……当时北京市写作组被安排在原来的一所古庙弘光寺里,笔名更别致一些,叫做洪广思,既谐了场所空间的名儿,也有弘扬光大领袖思想的含义。由于当时关于评《水浒》的文章被“四人帮”利用,对“宋江投降派”的批判,演变成对周恩来总理的影射攻击,所以“四人帮”倒台之后,那个时间段里评《水浒》的文章就全站不住脚了,有关的笔杆子,后来多数也都很难进入改革开放以后的文化格局中。但是,评《红楼梦》的情况不大一样,“四人帮”没怎么往里头塞进现实“路线斗争”的政治影射,而伟大领袖关于《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教科书的论断,也确实自成一理,特别是他判定第四回,也就是有“护官符”的那一回,才是《红楼梦》总纲的观点,非常新颖,也相当有据,直到今天,也是极需尊重的一种独到的学术见解,而那时比如说洪广思写出的相关阐释文章,先被康生赞许,后来康生拿去给伟大领袖看,领袖也表示赞赏,这样的情况,当时文章的起草者,现在回想起来,仍感到激动与荣耀,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文革”结束后,评《水浒》的班子解散了,而北京评《红楼梦》的班子保留了下来,先负责《红楼梦》新普及本的校注工作,后来逐渐演变成专门的研究机构,又产生出相关学会,有了学刊。
任何一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时空之中。“文革”后期参与甚至主持洪广思的写作,特别是评红文章的写作,对于一个普通知识分子来说,应视为一桩平常的事。至今对之引以为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此觉得自己就成了权威,成了唯一不二的内行,容不下不同的观点,那就不好了。
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表现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书,在具体阐释这一观点时,把书里的丫头们说成女奴,把书里许多情节解释为女奴对奴隶主的抗争,我以为是值得尊重的观点,但是,这不应该是终结性的具有法定裁判性质的观点。如何理解《红楼梦》,是应该允许从多种角度,以多种方法,去加以探讨的一个纯学术问题。正是伟大领袖鲜明地提出,文学艺术,学术问题,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他思想的精华。
改革开放以后,我逐渐学会用一种摒除了简单化倾向的立体思维,来认知世界。世界上确实存在着剥削与压迫,西方国家自身有很多问题,不公正的现象就是在我们身边也大量存在着。所有这些与我们理想相悖的客观存在都应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耐心地加以解决,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人们应该在和平渐进中提升这个世界。
把自己的思路理顺以后,我就更能理解,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大陆还有相当一部分普通人,把生活空间的大转移视为能使自己过上好日子的一种契机。自己或者年纪大了,转移不了了,就拼力把孩子转移过去,不能正式移民,就先取得临时居留的签证先过去再说,在那边滞留不归,“黑下来”,再争取某个机会,转为合法居留;实在连临时签证也拿不下来,就不惜东借西凑,交钱给蛇头,冒险进行偷渡。同样是中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的居民,现在很少有偷渡到外国的案例,一般西方国家,对那些地区的进入者,进海关时放行得就比较痛快,而对持中国大陆护照的一般人士,态度上就严格得多。
我是一个定居北京的中国人。我热爱自己生活的土地。我没有移居国外的想法。但是我理解我的一些同胞的空间选择。
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国力增强的速度令全球瞩目。崛起的巨人,这是许多西方评论家包括政坛要人对当下中国经常使用的形容词。中国的社会生活的进步性变化也表现在更多的方面,希望的曙光确实在闪烁。平心而论,希图移居到外面以改变自己生活质量的中国人,应该是在逐步减少,但仍然存在着数量不小的,热衷于外移的中国普通人,这也是鲜活的事实。我想表达的,是这样一个意思,就是既然还有很不少的普通中国人在采取转移生存空间的方式,去谋求自己的幸福,那就说明,除了对社会空间的政治性评价以外,一般人更多关注的,却是那空间的另外属性,比如,所能提供给个体生命的自由发展、公平竞争的可能性,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这样再来读《红楼梦》,来讨论柳五儿向往进入怡红院,就简便得多了。贾府是一个封建主子剥削压迫奴隶的地方,这个总体性的、本质性的判断,不应推翻,确实如此。但是,贾府这个生活空间里,除了政治性因素外,还有别的许多因素,主奴间除了剥削被剥削的关系外,也还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其他方面的关系。
强调《红楼梦》是部主子压迫奴隶的书,可以从计算贾府里死了多少条奴才的命来说明,金钏投井,晴雯夭亡,还有高鹗在续书里写到的鸳鸯之死、司棋之死,当然还可以加上第十三回里交代的瑞珠触柱而亡等等,都是“血淋淋的活例证”。从这种角度来读《红楼梦》,非常值得尊重。
但是,细读《红楼梦》,就会感觉到,曹雪芹他本人,似乎并没有把贾府的丫头们当做女奴来写的明确意识。在他的笔下,凡成为主子近身丫头的青春女性,她们既然同主子处在一个共同的富贵空间里,她们也就程度不同地享受到了与主子没有太大区别的优越生活。
贾府里小姐们的头等丫头,身份地位,以及生活享受,相当于副小姐。抄检大观园之后,司棋首罪被撵,周瑞家的押着她出园,正巧遇上宝玉,司棋哭着请求宝玉援助,这时候周瑞家的就发躁向司棋说:“你如今不是副小姐了,若不听话,我就打得你!”这话也反证着,在没有被撵逐时,司棋那样的丫头,是连周瑞家的这样的女仆也惹她不起的。像袭人,她的生活状态更难称做女奴,她母亲病危,主子不仅特许她回家探视,王熙凤还特意让平儿找出自己上好的衣服来,让她穿回家去,这当然一方面是用以显示贾府的体面,一方面你也可以认为这是由于袭人以告密方式取得了王夫人信任,王熙凤也意在优待一个“女奴中的叛徒”。但是,我们还可以翻出一大串关于晴雯的情节描写来,晴雯根据那样的解释框架,可是被定性为富有叛逆反抗精神的女奴的,但是,她的衣食住行,何等讲究,又由于她本是贾母看中的丫头,派去服侍宝玉后又深得宝玉宠爱,在抄检大观园之前,任凭她如何娇嗔任性,主子们也没有怎么去责罚她,反倒是她,动不动就对比她身份低的丫头仆妇横眉立眼,动辄以“撵出去”为威胁。
按说,贾府包括大观园既然是女奴们被剥削压迫的空间,那么,具有反抗性的女奴的首要的反抗意识,就应该是想方设法逃离那个空间,其行动,也应该是越早挣脱那牢笼般的空间越好,但是,书里的大量描写,尤其是关于晴雯的大量描写,却表现的是无论如何不愿被撵出去的意识,以及拼命要保住那女奴位置的大小行动。我在前面讲座,对于晴雯的这种思维与行为有比较详尽的分析,特别指出第三十一回里,当她因为性格原因跟宝玉发生冲撞,宝玉气急中说要回王夫人把她打发出去时,她当然还是反抗,但她是怎么反抗的呢?她哭着宣布:“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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