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久没笑得这么开心了,竟有些不适应。
“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女人突然和我走起了心,“明明一个个活得像行尸走肉,为什么大家还是拼命想要活着?”
大概是,因为怂吧。
和那些被生活折磨的满身疮痍、却不敢结束生命的怂货不一样,死亡对我来说,是享受,是解脱。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走投无路,因为厌倦生存,所以选择死亡,仅此而已。
女人轻声说:“我的老板,一个又胖又秃的五十岁老男人,逼我跟他睡觉。如果我不从,他就要开除我。”
我不禁冷笑,这个肮脏的世界,真是一分一秒都不愿再待下去。
“我不甘心,超不甘心,我一次正经恋爱都没谈过,凭什么白白便宜了那个老秃驴?”女人的声音再次带起了哭腔,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而且那个老秃驴长得超丑,眼是斜的,嘴是歪的,头上好多头皮屑,鼻孔比牛还大,身上的肉走起路来都会打颤,他的啤酒肚有这么大”女人张开双臂,努力向我比划老秃驴的啤酒肚有多大。她忘了自己腿上还有伤,失去我胳膊的支撑后,她果不其然一个踉跄再次摔向地面,我伸手轻轻一捞,将她拉回了我身边。她顺势把整张脸都埋在了我怀里,我试着扯开她,她居然紧紧搂住了我的腰。
我无比头疼,想着要不要直接勒死她。
即使把脸埋在我怀里,女人也不忘闷声讲故事:“很早很早之前,我就列了张单子,上面写着有了男朋友后必须要做的几件事。第一件事,和男朋友同吃一根棉花糖。第二件事,和男朋友去鬼屋。第三件事,和男朋友看电影。第四件事,和男朋友手牵手回家。幼稚吧?无聊吧?可哪怕是这么幼稚无聊的几件事,都没有任何人陪我一起做过。十几岁的时候我在幻想,总有一天,金光闪闪的白马王子会来到我身边,带给我很多很多爱,和很多很多钱。二十几岁的时候我又在幻想,算了,不奢求什么白马王子了,只要有一个我喜欢他并且他也喜欢我的普通人,陪我一起开开心心过日子,就够了。现在三十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那个满脸横肉的老秃驴。拒绝他,我就会失去一切,顺从他,我就有可能得到一切。即使那是丑恶的,肮脏的,令人作呕的,可也是一次机会,一次可能得到一切的机会,就连同事都在背后议论,像我这样的老女人,有人愿意潜规则我已经算走运了。”
女人抬头看我:“你说,我还有资格活在幻想里吗?也是时候回到现实世界了,对吗?”
我忽然很想让她闭嘴,因为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可能会让我恶心。
女人停顿了一会儿,慢慢松开搂在我腰上的双臂,嘴边带着苦笑:“就在一个小时前,我跟着那个老秃驴去了酒店。”
果然。
果然是这样。
这就是人类争先恐后要生存下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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