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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南蔷做了个梦,梦见江槐序把她拉进怀里了。
他的毛衣真的很软。
比想象中还要软,软得像是浮在云朵。
抓不住,却还是伸手想抓。
睡梦里,她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腰,头枕在他胸口,他的体温透过蓬松柔软的衣料传递给她,热度蒸腾,连脸颊都暖暖的。
只不过她大概是搂他搂得太紧了,渐渐的,她有些缺氧,像是被人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又像是被关进了巨大密闭的蒸笼。
她只觉得他毛衣上的毛毛无孔不入地钻进了她的每一寸呼吸,愈渐灼热。
无法自拔,更多的是无法呼吸。
在即将被憋死的前一秒,南蔷“哗”的一声掀开了被子,冷空气带着力道猛地钻入鼻腔,她大口喘着气,面颊潮红。
原来不是被他的毛衣闷死的,是被加绒加厚的羽绒被闷死的。
好险,好险。
还算是有惊无险。
还没缓过神来,南蔷愣愣地盯着天花板,这一刻,她甚至分不清是这个梦更危险,还是为这是个梦不是现实而遗憾的自己更危险。
…… 晚自习小桌上,南蔷直勾勾地盯着江槐序的领口,目光有些虚幻。
他今天校服里穿的是一件姜黄色的毛绒绒毛衣,又是马海毛质地,一圈圈一层层,似乎比上次那件更厚实柔软一点。
毛绒绒的衣领上,他的喉结上下轻滚,那微凸的脊,被那柔软衬得凌厉更甚,无尽冷淡。
让人想剥削。
南蔷下意识吞了吞口水,她是真的有点纳闷了,他怎么就有那么多颜色不同的毛衣,每件看起来都那么柔和,衬得他气质都温柔了几分。
很难得会用温柔这个词来形容他。
可是如今,除了他的喉结还略显锋利外,他的眼角眉梢,甚至连以往冷淡到刻薄的薄唇此时都显得万分柔软。
这就是她喜欢冬天的原因。
想象下,凛冽的寒风里,窗外飘着鹅毛大雪,屋内一室暖黄的灯光流淌。
宽大的沙发上,她手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棉花糖热可可,黑巧克力香气浓郁,她蜷着脚窝在他怀里。
如果这时她仰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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