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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4页)

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神色凝重下来。

“谁?”她问。

“我妈。”

“那接呀。”简凝微微仰头,漫不经心地吐出一口烟。她当然不会明白我的迟疑,要知道,我跟我妈已经很久没通过电话了,所以如果她哪天主动打电话给我一定是有重要的事,而重要的事通常都不会是好事。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带给我什么好事。

我老家离星城不算远,但不通火车,唯一的交通方式是三小时的长途汽车。沿途是连绵不绝的苍翠山脉,会经过三座几乎连在一起的隧道,差不多一首歌的时间。我离开南水镇时是春天,沿路山脚下的田地里铺满大片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如今回来,转眼已是四年后的冬天,不,其实也已经是春天了,但从山脚下的零星残雪来看更像是晚冬。

我有说过我的老家吗?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名叫南水镇的南方小县城。自从两年前它正式改名为南皖市后,才扬眉吐气地晋升为一座三线城市。

在我的印象中,老家大人们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安于天命的懒散,后来这里被开发商相中,大兴土木,我那懒散的老乡们靠山吃山,生活水准跨过小康直奔富裕。于是南水镇四周乡县的年轻人疯狂往南水镇挤,有些女孩为了一个户口恨不能嫁给一个八十岁的中风老头。正因此,老家的人们大多都被纵容出一种很可笑的优越感,变得越来越盲目傲慢。

但,我不是,我从不为自己是南水镇的人而感到自豪。就像我父亲,他不是本地人,因为服从工作安排才来到南水镇,最终结识我美丽的母亲并安家。他永远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走到哪都散发着儒雅的书卷气,让他永远与这群自大的井底之蛙之间界限分明。

小时候他是让我自豪的理由,我引以为荣的偶像,可惜最后他亲手摧毁了这一切,换来的是我永生的仇视。罢了,其实我用不着回想起这些往事的。

走出车站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确认自己没走错路——四年前那条窄小的马路已经扩建成过个人行道都要半分钟的主干道,路边做餐饮生意的小店也全都焕然一新成各大数码产品的专卖店。

不过日新月异的家乡并没让我感到不适,反倒是我身边的简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是的,忘了说,她跟我在一起。我知道这很不可思议,就在昨晚,当我决定回老家时她主动提出跟我一起回去。这我措手不及,说来可笑,我一紧张,竟答应了。

现在,再来说说我接到的那个电话吧。我妈的肝脏硬化严重,又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如今已经到了必须马上做手术否则就会危及生命的地步。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七十,电话并非我妈亲自打来的,而是邻居黄阿姨——一位隔壁家小孩偷了妈妈五块钱这种事都能宣传得整条街都知道的超热心中年妇女。黄阿姨态度明确:就算是冲着那百分之三十的危险,我做儿子的也应该回来一趟。

我平静地说了声“好”,收了线。

我匆匆起身跟简凝告别,她却喊住我,“我陪你一起回去。”

“是些私事。”

“我陪你一起回去。”她不疾不徐的话里带着不容争辩的强硬。见我很为难地沉默,她声音才软下来,“其实我一直也想找时间回去看看,虽然那已经没有家了,毕竟是我长大过的地方。”

回到南水镇时才知道我妈的手术早在一星期前就动完了。手术很成功,她顺利恢复着。但黄阿姨还是觉得我有必要回家一趟。不过我妈似乎并不知道昨天来探病的黄阿姨偷拿了她的手机给我打过电话,所以当我第二天中午敲开家门时,来开门的她一脸错愕,她虽然第一眼就认出了我,但花了老半天才接受我就在眼前的事实。

“你……回来啦。”她脸色苍白如纸,反复烫染的头发因为久未护理枯槁得像一团稻草。她一只手紧握在半开的门沿上,一只手抓着一个挂了三瓶滴瓶的吊瓶架,整个人虚弱得随时会晕倒。

“他不在家?”我声音沙哑,并非难受,仅仅是好久没说话导致的。妈知道我指的是继父,心虚地避开我的目光,“他在英国,这几天赶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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