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户户搬来自己的桌子和椅子,像流水席似的,从王彪家一路扑到了路边上。
吴蔚是第一次这么热闹地吃一顿饭,张玉婵知道他们城里人爱干净,特意给他们弄了一桌,免除了他们和村里人一起抢菜夹菜的尴尬,因此,吴蔚也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张玉婵和七里河村民的手艺非常好,菜式丰富,所有人都吃得酒足饭饱,满意得很。
吃完饭,时候已经不早了,众人忙了几天也累了,也不着急着走,在王彪夫妻热情地邀请下,遂决定在七里河住一晚上。
命行役等人吃饭前就洗过了澡,但他们换下来的脏衣服还在卫生间放着。现在吃完了饭,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王彪家都有洗衣机,命行役等人便打算把衣服洗了,然后晾干明天离开七里河时可以带着走。
而这一决定,就致使离相玄在翻弄离鹿衣服时发现他儿子藏在衣服兜里的琉璃珠。
离相玄捏着琉璃珠,仔细地看了起来,虽然表面有灰尘,但以他的眼光可以看出,这琉璃珠质地特殊,内里流光闪烁,价值必定不菲。最重要的是,他不记得他们家有这样的宝物,所以,离鹿是怎么得到这颗珠子的?
想想他们最近去过的,最值钱的地方,离相玄一下子就想到了今天山上那座古墓——很显然,离鹿就是从女尸家拿到的琉璃珠。
想到自己儿子不问自取的行为,离相玄微沉下了脸。
命行役和吴蔚晾完衣服回来,看着离相玄沉着脸,把坐在沙发上的离鹿叫道了地上,一副要训话的模样,有些讶异。
张玉婵哄睡孩子出来,也看见了这一幕,连忙走过来问道,“这是怎么了?”
离相玄没好气地道,“小小年纪,竟然给我学人偷东西!”
“偷东西?”命行役挑眉。
离相玄掏出琉璃珠,十分生气道,“这是从他衣服上找到的,我们家没有这样的东西,他应该是从山上的墓里拿来的。”
他深吸了口气,有些无奈,“离鹿很喜欢这种亮闪闪的珠子,之前在大厦里捡了几颗,到现在都很宝贝着。以前我们还没变成僵……的时候,他就格外喜欢夜明珠或者珍珠之类的圆溜溜的东西。”
因为喜好问题,离鹿从古墓把琉璃珠拿回来的举动,离相玄是一点都不奇怪。
命行役看见琉璃珠后,眯了眯眼,觉得那颗珠子略有几分眼熟,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见过它。
命行役摸了摸下巴,对于记忆很好的他来说,连他都想不起来,说明他可能是在哪里只匆匆见过一眼,并且见过的时间可能有些悠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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