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叔:
至此,《牧龙师》完结了哦。
一直以来写书我都不拘泥于一种题材,喜欢做许多尝试。
有大收获,也有大失落,好在我有一颗喜欢写书且估计一辈子不会动摇的心,所以即便写书生涯里如祝明朗一样浮浮沉沉,对我而言,也是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与回忆。
一本书,像是我走过的一个人生。
十几年来,我已经走过很多个人生了。
有的时候坐在阳台上,看着天空和飞鸟,就开始追忆以前写的书,写的人,写的故事,感觉自己像是一位老爷爷,不由自主的追忆自己曾经的青春。
可陷着陷着,我脑海里会有一个声音,他对着我咆哮:神经病啊你,我们才三十出头!!
俺们现在,也算正值青春!!
额……
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原来才三十出头吗,作家是越老越吃香,六十多岁了还能写出好故事。
啊,原来还可以写三十来年吗?
这个时候,耳边又会有一个声音冒出来,音调偏低沉且令人着迷:居然还要写三十来年??其实写书蛮累的,宅、胖、夜猫子、被读者PUA更新、写不好要被唏嘘,写得好会招来更多黑粉,你想一想你银行卡里的数字,不觉得接下去三十年可以很潇洒吗?你可以品尝到真正的青春!
“对不起,我想写书。”
“如果可以的话,七十岁接着写。”
得澄清一下,上面那个声音并不是我脑海里的另一个小恶魔,而是我身边绝大多数朋友对我的人生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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