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特别温柔地哄他:“是,上次带你们去看熊猫,吃的儿童餐里面的炸薯条,就是这个做的。好吃吗?”
*
是的,在红薯、玉米、土豆三种明星作物中,是土豆拔得头筹,先来到了这片土地上。
其实论起真正历史上,在推广种植以及实际救灾的作用中,红薯无疑是远超过土豆的——
两者都是明朝进入华夏,但红薯的记载比较详细清楚,在万历年间就在救荒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金薯传习录》中有记:“温陵饥,他谷皆贵,惟蓣独稔,乡民活于薯者十之七八。”*
故而,自明至清,多旱之地‘朱蓣(红薯)无人不种’,迅速推广开来,被称为‘救荒第一义’。
甚至明清两朝,好几位皇帝都特意下过圣旨,三令五申要求百姓种植这种‘功勋作物’。
譬如《清高宗(乾隆)实录》中就记载过,乾隆下旨各地“至甘薯一项,广为栽种,以济民食。”且颇见成效,年景不好的时候,红薯甚至成为了‘农民咸藉以为半岁粮’的半壁江山级别作物。*
相较之下,土豆,虽然也差不多同期传入华夏,但光彩就暗淡多了,可以说在官方和民间地位都远远不如红薯,记载也零落。
姜握印象中最深的印象,其实是《金瓶梅》里,西门庆喝过的土豆泡茶——跟西门庆喝的另外一种‘芫荽(香菜)芝麻茶’,一并给姜握留下了深刻印象,觉得会是黑暗饮料。
由此可见土豆也是明朝就有了,但据史载,土豆作为农作物的种植,却是直到道光年间才有比较多的记载,一直要到同治(1875左右)年间才在全国有一定的种植,那都是清末时候了。[1]
但这里,她先得到的是土豆。
其实土豆与红薯各有利弊:
论优点,土豆淀粉含量大、亩产量高,耐寒耐旱,且块茎耐储存……因这诸多好处,姜握记得她来到这里之前,故乡还启动了‘马铃薯主粮化战略’。
而且除了作为救灾粮食的优点外,土豆还可以作为药用,比如叶茎能提炼龙葵素,再有西门庆之所以喝土豆茶,也是在《本草》上有记载,土豆(生服)可清热解毒。
当然,还有一点就是……土豆真的好吃,姜握觉得土豆是怎么做怎么好吃,她之前吃薯条,就沾土豆泥,被妹妹震惊称为‘原汤化原食’。
不过,土豆作物的缺点也很明显——
哪怕后世离了土豆就不能活的欧洲诸国,也不是一开始就接受土豆的。
比如法国,是用了二三百年才接受了土豆,最开始都称它为‘魔鬼的食物’。最开始许多贵族种土豆也只是为了欣赏土豆花。
那时候,土豆都是快饿死的人才肯吃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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