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因为高烧转肺炎而躺在医院里的琳琳,这一场病花掉了我们几乎所有的积蓄,但琳琳的病还没好起来,心底里生出无限悲凉:“因为我命犯天煞孤星,跟我在一起的人都会倒大霉。”
她嘻嘻一笑,满脸的无所谓:“我不怕,我就是那颗天煞孤星。”
第二天她没有再来酒吧,我觉得奇怪,却在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原来天煞孤星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她坐在琳琳的病房里笑嘻嘻地和她聊着天,她换了身衣服,褐色运动装和板鞋代替了皮衣高靴,乱糟糟的卷毛头发也用皮筋扎了起来,卸掉了浓妆艳抹的莳萝看上去和一个普通的学生无异。我愣了愣,对她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事实表示不能接受,琳琳看上去气色好了很多,笑着冲我招手:“哥,嫂子的厨艺真不错。”
桌子上放着一只保温桶,还在散发着热气和肉香,我冲着琳琳勉强一笑,攥着莳萝的手腕走出去,黑着脸压低声音质问她:“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她眨眨眼,满脸的无辜:“身为你的女朋友来关心一下你的家属啊。”
我气结:“我什么时候同意你当我女朋友了?”
她照旧是嘻嘻笑,耍赖地说:“我承认不就得了,我一个女孩子都不在乎,你就不要那么小气啦。既然你回来了我就先撤了,明天酒吧见。”
我带着满肚子火气回到病房,琳琳看我一眼:“哥,她挺不错的。”
我黑着脸没有回答她,把保温桶里的汤倒进碗里,拎着保温桶去洗,捎带去查一下在医院还有多少钱,然而那个数字是真的惊到我了,很明显有人新打了一笔钱进去,肯定是莳萝,除了她不会有别人。
我和莳萝的开始就源于这一笔钱,我清楚地知道我心里所怀有的只是感激而并非爱,但我需要靠莳萝给予的这份感激去供养我心中的爱,我知道自己是在利用莳萝,和莳萝在一起的那些时间里,这种负疚感一直折磨着我,所以我总是尽力满足莳萝提出的要求,哪怕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只要不伤害琳琳。
莳萝是否真的爱我?一个女人真的爱着一个男人的话,会怂恿指使他做这些风口浪尖上的事吗?有无数人这样劝告过我,他们大约以为我是真的喜欢莳萝,是被爱情迷昏了头,但我知道,那个人是真的喜欢我,她所做的一切并非要拉我进到深渊里去,她不过是从小在黑暗里成长打拼,忘了什么是白,她世界里的正确和谬误完全没有区分,就这样懵懂混沌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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