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我呲着牙,“我一个大男人持个屁家。”
但他这句话,也能稍微减轻我许久来的迷惑。
与他的相识太过戏剧性,我就算再往后退个五年八年,也不至于大街上见到个人,就信任他到如此地步。最开始也只是把他当做倾诉对象,毕竟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跟陌生人发发牢骚是最安全的方法。但后来,实在是与他相处太过轻松舒服,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所以不觉有些陶然。况且程远风虽然也是本市数得上的有钱人,但实在比不得大款蒋磊,蒋磊要难为程远风,根本用不着在我身上使用什么迂回战术。
所以我与蒋磊的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间平等信任的共处,不如说,我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我生命里已经看不到一点希望,所以哪怕是虚假的光芒,我也希望得到。
但好在,这阳光是实实在在,充满温暖的。
又聊了一会儿,就等来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人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三十岁上下,穿着得体,精神饱满。那男人姓张,女人姓梁,大约世面见得多了,见我这样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仔细跟我讲明所有细则,把所有隐藏条文也都说清楚,问我,是否需要再考虑一会儿。
该考虑的都考虑过多次,我提起笔,摇摇头,刚要签字,蒋磊抓住我的手。
“你再考虑一会儿吧。”他说。
第17章第17章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说。
其实我这个人很信命。
天理昭彰因果循环,这些我相信得很。所以最开始知道自己癌症的时候,与程远风和宋晓同归于尽的念头不是没有过,只不过一秒,就消散了。毕竟平民百姓一个,马列主义普世价值教育多年,理智还是有的,杀人这种事,无论如何做不出。况且人这辈子做过的坏事,下辈子要还,我不敢拿我下辈子的富贵,来赌一时的爽快。
况且万一真的同归于尽,奈何桥上,他们也要欺负我。我实在是怕了,万一投胎时被宋晓飞起一脚踢进畜生道,不是得不偿失?人一旦信命,顾虑就会很多,宁可相信空洞的报应,也不可能去沾血腥。
“我要求你们加一条。”蒋磊说,“他的器官移植给谁,我说了算。”
“这……”两人面面相觑,等我发话。
我叹了口气,说:“这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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